时间:2022-12-31 01:30:10来源:法律常识
我们一般都知道写份遗嘱可以提前规划好遗产由谁继承,《民法典》规定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打印遗嘱这六种法定的遗嘱形式。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六种遗嘱都是立遗嘱人个人订立的遗嘱,但现实往往很复杂,如果夫妻两个人共同写了一份遗嘱,这份遗嘱有效吗?
为便于理解,我们借一个案例为大家分析:
王老先生和李女士育有王大明和王小亮两个儿子,两人担心百年之后孩子因为财产有纷争,事先留下了遗嘱。这份遗嘱是王老先生写的,李女士只是在遗嘱上签了名字,遗嘱写明一套朝阳区的房子给王大明,一百五十多万的存款留给王小亮。当时写遗嘱时房子也就值一百五十来万,所以老两口觉得分的挺公平的。可谁想到老人去世后这套房子已经长到了五百多万。这王小亮就觉得对自己不公平了,想要哥哥补偿些给他,可王大明非常坚决,就按照遗嘱办。
王小亮为此还研究了继承法,他认为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打印遗嘱都是个人自己订立的遗嘱,父母的遗嘱是两个人一起写的,相当于父亲代母亲写的遗嘱,应该按照代书遗嘱来认定是否有效。于是王小亮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王小亮的质疑其实有一定的道理,民法典以及之前的继承法都没有对夫妻共同书写遗嘱的规定,但是法律规定的几种遗嘱形式都是立遗嘱人个人对自己的财产做处理。代书遗嘱指的是遗嘱由别人代写,至少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所以夫妻共同遗嘱最接近于代书遗嘱,如果按照代书遗嘱来认定,因为缺少见证人,这份共同遗嘱是无效的。
现实中夫妻共同写一份遗嘱的情况非常多,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我国有家庭财产共同共有的悠久传统,共同遗嘱有利于家庭财产的处理和家庭和睦。我国长期有以“户”作为社会基本单位传统,在个别领域还以户作为民事主体的一种,家庭财产也是以共同共有为主体,并且子女一般也会在父母均去世之后才分割家庭共有财产,这些传统和习惯都适宜共同遗嘱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共同遗嘱形式上类似于代书遗嘱,容易让人产生共同遗嘱和代书遗嘱的误认,进而产生以代书遗嘱的法律规定来判定共同遗嘱的效力。但实际上有很大区别的,代书遗嘱中的代书人与遗产不能有利害关系,而共同遗嘱是夫妻双方基于共同的意思表示对遗产进行处理。代书遗嘱是单独遗嘱,法律对他的规定不能适用到共同遗嘱。
司法实践中法律是认可共同遗嘱这种形式的,所以法院最终也是驳回了王小亮的诉讼请求。
这里我再提醒大家,共同遗嘱由一方书写,有另一方的签名,仅仅有签名,容易让人怀疑仅仅有签名是否能真正的说明遗嘱是个人意愿,有没有可能是在有签名的空白纸上写的遗嘱,有没有可能没看文字内容就签了名字等等。所以建议最好夫妻各自书写自己的遗嘱,即便是共同遗嘱,签名的一方格外写上一句:以上遗嘱内容是我本人意愿。能避免不必要的纷争。
共同遗嘱也是有效的,您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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