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凤鸣律师,凤鸣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12-31 04:13:44来源:法律常识

一个多月前的8月17日晚,37岁的四川宜宾高县月江镇男子肖珍莉外出喝酒,和同桌喝酒人员余某西先后落水。余某西被同行人员及民警救起,肖珍莉入水七个多小时后被捞出,但已经死亡。

肖珍莉事发前喝了酒,但高县公安局法医作出的尸检报告显示,其心包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分;尸检证明肖珍莉系因生前入水死亡(即溺水死亡),排除刑事案件可能性,高县警方决定不予立案。

事发后,肖珍莉家属、亲友等质疑当晚救援不力及尸检报告(未检出乙醇成分)存疑等问题。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广泛关注。9月18日,宜宾市公安局向红星新闻通报了案件相关情况,就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9月19日,将肖珍莉遗体打捞出水的四川龙腾打捞公司潜水员解密肖珍莉溺水原因:事发水域3米多深,肖珍莉双足深陷淤泥20余公分,入水身体呈直挺状有自救动作,但无法拔出双足而导致溺水。

水性好男子酒后小河中溺亡,血液酒精为0 打捞员称:双足被淤泥“抓住”

↑肖珍莉生前照 图据李梅朋友圈

疑问①:蹊跷溺亡?

赴宴后突然跳河

被指生前家庭幸福,水性也好

37岁的肖珍莉是宜宾市高县月江镇还阳社区村民,事发前在胜天镇承包小工程。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妻子和六岁的儿子,他喜欢弹吉他,家庭算得上幸福美满。

8月17日晚,肖珍莉接到朋友沈某强的电话,邀约他到高县胜天镇天堂坝村民金某涛家喝酒。肖珍莉的妻子李梅和儿子陪同肖珍莉前往金某涛家赴宴。后李梅和儿子先行离开,当晚肖珍莉没有回家。第二天,李梅得知丈夫竟然被金某涛家旁边的河沟淹死了。

根据事发前与肖珍莉同行的余某西回忆:当晚散席后,他与肖珍莉及沈某强走到天堂坝桥上时,余某西想到老婆在闹离婚,又欠了几十万外债,一时冲动就纵身一跃跳到桥下去。但他被河里的竹子挡了一下,弹了一下导致屁股和腰受伤。

余某西声称自己落水后,知道有人也跳了下来。后经证实,紧随余某西跳桥的就是肖莉珍。

两人先后落水后,跟在后面的沈某强、坐车路过的金某涛等一边营救,一边打电话报警求助。不久后,胜天派出所所长赖智斌和一名辅警赶到,将余某西救起送医。第二天清晨7时,肖珍莉的遗体被专业潜水员打捞出水。

水性好男子酒后小河中溺亡,血液酒精为0 打捞员称:双足被淤泥“抓住”

↑肖珍莉落水区域

对于肖珍莉之死,家属既悲痛又震惊:肖珍莉身强体壮,家庭幸福美满,没有外部压力,从小河边长大,水性较好,血液中又没检出乙醇(酒精)成分,他怎么可能会被水深不过3米、水域不过30平方米的小河沟淹死?

还有家属无法理解的困惑是,既然两人先后落水,为什么当晚只救了余某西,而没有将肖珍莉及时救起?

由于家属的疑问没有消除,肖珍莉的遗体至今还在殡仪馆,等待“入土为安”。

疑问②:为何不予立案?

聚餐后随同行者跳桥

尸检鉴定为生前入水死亡

9月18日下午,在宜宾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主持下,高县公安局向红星新闻等媒体通报了“肖珍莉非正常死亡事件”相关情况,胜天镇派出所所长赖智斌等民警回答了家属和网友相关疑问。

水性好男子酒后小河中溺亡,血液酒精为0 打捞员称:双足被淤泥“抓住”

↑高县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

据高县警方介绍,8月17日23时43分许,高县公安局胜天派出所接县局110指令:有群众报案称,在胜天驾校旁有人跳河。值班民警、胜天派出所所长赖智斌带领一名辅警,于当日23时50分许到达现场天堂坝大桥。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名男子在河道浅水区呈跪卧状态,两名男子沈某强、金某涛(后查明)在施救。民警遂与两人一起将余某西(后查明)救上岸。

民警得知另一落水者“肖二哥”(18日凌晨六时后经调查查明为肖珍莉)还在水中后,沿河岸往下游搜寻。因正值汛期河水上涨、水流较急,深夜光线不好、河水浑浊,未寻获落水者“肖二哥”。

8月18日凌晨0时左右,民警向胜天镇人民政府汇报,请政府、村委协助开展落水人员搜救工作;同时,民警将已经出现颤抖、抽搐、打鼾等身体异常反应的余某西急送卫生院抢救治疗,将现场后续搜救“肖二哥”的工作移交给了胜天镇政府。

随后公安机关开展了调查,经调查查明:2020年8月17日13时许,沈某强、韩某、余某西、金某涛等四人在翠屏区牟坪镇钓鱼后,将渔获拿到金某涛家聚餐。金某涛、沈某强二人先后邀约包括余某西、肖珍莉等在内的共11人吃饭喝酒。共饮白酒两斤,啤酒约两箱。

水性好男子酒后小河中溺亡,血液酒精为0 打捞员称:双足被淤泥“抓住”

↑肖珍莉生前照 图据李梅朋友圈

当日23时许,沈某强、余某西和肖珍莉离开金家前往天堂坝大桥方向。23时30分许,行至天堂坝大桥时,沈某强听见余某西说想跳河,不想活了。肖珍莉说“你敢跳,我就陪你”(余某西说不记得肖珍莉说没说过此话)。

沈某强随后见余某西在先,肖珍莉在后从天堂坝桥上跳入河中。此时,韩某(金某涛妻子)驾车行驶至天堂坝大桥,听见有人落水后打电话报警,金某涛则下车协助下河救人。

8月18日,高县公安局技术人员在死者家属的见证下,对肖珍莉尸体进行检验。鉴定意见为肖珍莉系因生前入水死亡。对肖珍莉心血(血液)进行酒精检测,检验结果为:送检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分。

结合调查情况和尸体检验鉴定意见,9月15日,高县公安局依法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并于9月15日当天向死者家属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疑问③:为何只救起一人?

当晚降雨河水上涨

搜寻两小时无果 找专业打捞公司

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派出所所长赖智斌说,事发当晚经过询问目击者,他们知道落水者为两人。但在水面搜寻后没有发现肖珍莉,且当晚雨后河水水位上涨,肖珍莉落水已经十多分钟,民警无法判断其所在位置。

红星新闻记者从高县胜天镇政府获悉,8月18日凌晨0时许,胜天镇政府镇长唐宇接到赖志斌报告天堂坝大桥处有人落水并请求组织人员紧急搜救后,唐宇立即组织镇人大、纪委、安全应急办及经发办、党政办、五马村、凤鸣村相关负责人赶到现场河道展开搜救。但面对的现实困难较多:降雨较大,深夜能见度很低,河水水流较急且可能继续上涨,镇辖区内无专业搜救人员。

为确保参加搜救的镇村干部安全,当晚只能采用持手电、竹竿等工具在沿河两岸进行搜救,上下游搜救距离约为100米,搜救工作一直持续到8月18日凌晨2:00左右,依然没有任何发现。

期间,参与搜救的镇村干部打听到邻镇月江镇有一民间救援队,但经过多次电话联系未能接通。随即通过网络查询,紧急联系到四川龙腾打捞公司连夜赶往现场搜救(约定搜救费用为18000元,由胜天镇人民政府垫付)。在四川龙腾潜水公司专业搜救人员赶到之前,镇村干部们继续开展搜救工作。

8月18日早上6时30分左右,四川龙腾打捞公司专业搜救人员赶到现场;6时50分左右,下水搜救;7时20分,潜水员将落水者肖珍莉搜救上岸。经胜天镇卫生院医生确认已死亡,随即由镇政府组织将其送往高县殡仪馆,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9月2日,高县公安局、胜天镇政府、胜天镇派出所等单位人员与肖珍莉家属见面,派出所向家属通报了有关情况。镇政法委员罗雨、法律顾问李勇、司法所长冯磊、安办主任左星宏参会并向死者家属承诺:镇村将全力协助肖珍莉家属处理相关善后事宜。

疑问④:水性好为何被淹死

两脚深陷淤泥

如果水下是石滩 会有机会自救

水性好男子酒后小河中溺亡,血液酒精为0 打捞员称:双足被淤泥“抓住”

综合现场目击者和救援人员说法显示,时年37岁、体格强壮、水性较好的肖珍莉落水后没有挣扎自救、呼救的迹象。用当地人的说法,正值壮年的肖珍莉就像秤砣落水,入水后很快消失于水面。

这也是家属无法接受的原因。肖珍莉的父亲回忆,儿子小时候读书,每年涨洪水都会泅渡过河,到家对面的学校上课,水性很好。肖珍莉父亲据此认为,即使当晚涨水,天堂坝那点水也淹不死肖珍莉,而且肖珍莉酒量不错。

从自贡赶来的四川龙腾打捞公司潜水员刘师傅刚开始也困惑:水域面积只有二三十平方米、水深也只有三米多点——这对于一个有水性的壮年男子来说,自救脱身并不困难。

另外,镇村干部当晚沿河搜索一百余米没有任何发现,但潜水员刘师傅很快在落水区域捞起了尸体……这些疑点,像一个个谜团,困扰着家属和网友。

亲手将肖珍莉打捞出水的潜水员刘师傅揭开了水下的谜团。刘师傅告诉红星新闻记者,8月18日到达现场,穿戴好潜水设备后他独自入水搜寻。约十几分钟后,发现了肖珍莉遗体。为了弄清楚肖珍莉溺水的原因,刘师傅特别留意了水下的尸体位置情况和尸体状态。

“水深只有三米多点,但是水下是厚厚的一层淤泥。尸体双足牢牢地插入淤泥中,目测插入深度超过20公分。尸体呈直立状,双手上举,双目圆睁,生前有挣扎自救表现。”刘师傅告诉记者,他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尸体从淤泥中拔出来,如同拔出一根树桩。

水性好男子酒后小河中溺亡,血液酒精为0 打捞员称:双足被淤泥“抓住”

↑肖珍莉落水区域

刘师傅分析,肖珍莉落水时系双足朝下、自由落体,一百多斤体重、从六七米高落入三米多深水中,巨大的冲击力导致其双足插入淤泥而不能自拔。水下一两分钟不能脱身,自然就会溺水而死。有着二十多年潜水救援经验的刘师傅说,肖珍莉溺亡情况并不罕见。

刘师傅说,如果水下是石滩砂地,落水者靠反作用力也可弹回水面,更何况人会本能挣扎或自救。像肖珍莉这个年龄、又会水性的壮年男子,如果不是双足被淤泥牢牢“抓住”,其自身可以轻松自救。遗憾的是淤泥没有放过他。

疑问⑤:为何酒精检测为0?

可申请再做鉴定

不排除体内溺液稀释了乙醇浓度

据高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8月18日法医对肖珍莉进行尸检,提取了包括血液在内的检材。但是,经过尸表检查,即已判断肖珍莉属于生前溺水死亡,按照法律规定并不需要继续对提取物进行检验。

9月2日警方向家属通报死因后,家属提出要求进行酒精检测。高县警方遂将此前提取血样送相关酒(醉)驾检测机构而非法医学检测,并得出不含乙醇的结论。高县警方建议家属可以申请再做酒精含量的法医学鉴定,也可申请提取尸体检材送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

北京恒旭华创司法鉴定所主检法医师王鹏表示,人体饮酒后(乙醇)在体内过程,主要通过胃肠道吸收,并快速分布于各组织器官中,酒后约2-5分钟后,乙醇即可出现于血液中,60-90分钟,血液乙醇浓度达到峰值浓度,饱食饮酒较空腹饮酒吸收速度明显降低。

若提供数据可靠,肖珍莉饮酒白酒二两(52°)加啤酒2-3听,结合死者体重,根据公式计算其体内血液乙醇含量应不低于80mg/100ml。按照健康人血液乙醇消除率公式(当血液中乙醇浓度大于0.2mg/mL时,乙醇的消除速率为每小时0.1mg/mL)推算,存活状态下体内血液中乙醇需要大致约7-8小时消除殆尽。

死者生前饮酒后若数分钟入水并溺亡,因死亡后机体代谢(包括乙醇分解、清除)停止,体内血液内乙醇含量在一段时间内应相对保持恒量。虽因身体浸泡于水肿,不能排除体内溺液对乙醇浓度的稀释作用,但依常理,对其总量影响较小。

其次,若按目前顶空气相色谱法检测(SF/ZJD0107001-2010)检出限为0.01mg/mL,血液内很微量的乙醇即可检出。

本例提供资料显示死者体内心血乙醇含量为0,若心血仍有备份可再行复验,若尸体内心血已被提取干净,不具备复检条件,亦可通过检测尿液中乙醇浓度后,大致推算血液中乙醇浓度。

王鹏认为,经复验后确系无乙醇,只可能两种解释,其一,并没有饮入那么多的酒;其二,饮入酒量属实,但从饮酒后至死亡间隔时间或许较长。

疑问⑥:为何手机没失灵?

裤兜内发现手机

妻子拿回家放了几天发现能用

肖珍莉溺亡事件除了以上的蹊跷之外,其随身携带的手机在浸泡七个多小时后还能继续使用,让妻子李梅和家属们困惑:难道手机没有落水?

胜天派出所所长赖智斌回忆,当日肖珍莉尸体打捞出水后,在例行的初步检查中,赖智斌摸到了其裤包里有硬物。赖智斌检查确认是手机,但以为进水导致损坏,遂将手机原位放回。此后,家属李梅才在丈夫遗体的服装荷包里起获手机。

据李梅回忆,她从丈夫荷包里掏出手机后发现屏幕是亮的,担心进水导致损坏,她便强制关机。手机拿回家放了几天,听说进水的手机要放进米桶,于是她又在米桶放了一天。几天后,她打开丈夫的手机,发现可以使用。

水性好男子酒后小河中溺亡,血液酒精为0 打捞员称:双足被淤泥“抓住”

↑肖珍莉生前和家人 图据李梅朋友圈

红星新闻记者就此咨询过苹果、华为等品牌手机维修技师,他们表示:手机入水浸泡会导致电路短路关机,水会进入手机内部。如果此时强行开机,主板会被烧毁,从而无法使用。但是,如果能借助电吹风等外力作用,及时将手机内部的水份排出或烘干,则很可能恢复使用功能。

至于肖珍莉为何会“跳水”,因为其溺亡而无遗言,已经无法查明。不过有宜宾当地水上救援人员综合前情后果分析:不排除肖珍莉是在看到余某西跳桥后紧急跳水施救,只是他没想到自己竟被淤泥缠身,因无法自拔而丢了性命。但这一点因当事人离世而无法证实。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肖珍莉家属正在考虑聘请律师,申请重新进行死亡鉴定,并希望对当晚与肖珍莉的几位同行者提起赔偿。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罗敏

编辑 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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