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1 15:24:34来源:法律常识
“我就是被他们一群人给推搡在地,我受了伤,怎么就不处罚他们了?我向检察机关提起申诉,一定要给我一个满意的回答”。
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9月15日下午,李某酒后与他人因琐事发生纠纷,相互推搡。两天后李某轻伤住院并报警。公安机关经初查以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李某不服,申请检察机关监督。
枣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张宏伟在收到申诉后,积极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调阅卷宗,查看公安机关调查视频。多次走访村民证人,详细了解案件发生经过,梳理证据,认真审查。案件审查完毕后,为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解开申诉人心中疑惑,依法决定对李某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申诉开展公开审查。
5月13日,枣阳市检察院在征得申诉人及其律师的同意后,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检察院法律顾问参与本次公开审查。
公开审查现场,申诉人李某及其律师认真表达了自己的诉求。
“我要求处罚他们,我受伤了,他们一点惩罚都没有?”
“我明白你是受伤了,你看,你当时喝了酒,穿着拖鞋与别人发生争执。两天后,你感觉不舒服住进医院。根据现场的这些证人证言,都显示是你弯腰捡砖头不小心摔倒在地,头部碰到了地上的石头。”
“他们是一伙的,怎么可能说实话!”
“别激动,我们说的这些证人是与你同村的村民,他们还详细描述了事情发生的全部经过,都一致表示是你自己摔倒的。你看是不是因为受伤了,喝酒了,可能出现断片的现象,你再仔细回想一下。”
检察官张宏伟向参加听证会的人员介绍了案件审查情况后,当场播放了公安机关出警调查以及现场录像,针对事实展开公开示证和释法说理,认真地向申诉人解释清楚此案件的审查情况。
随后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发表意见,同意维持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评议。
最终,申诉人表示对检察官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和诚恳耐心的接待表示非常满意和感谢,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不再上访了。自己回家后再好好回忆当时情况,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后续工作。
“公开审查形式让更多的第三方参与其中,通过摆事实,讲法理,更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解开申诉人心中疑惑。案件的公开审查,让我们更加深入了解检察机关,这种审查案件形式非常好!”人民监督员杜小丽为此次公开审查点赞。
据悉,枣阳市检察院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案件中,积极推行公开审查制度,接受人民监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丨枣阳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