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08:55:52来源:法律常识
7月29日起,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在此期间,建议当事人优先选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ssfw.njfy.gov.cn)进行在线立案。需要联系法官、提交证据材料、参加庭审等也均可通过该平台完成。
新版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可以提供两种智能服务、三个不见面、四大公开平台、五组通道,新平台有哪些功能,具体该如何操作,快跟着小编去学习……
◆两种智能服务◆
两种智能服务包括智能纠纷预诊和智能法律咨询,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智能纠纷预诊:提供15种常见纠纷的诉讼风险评估,包括法律意见、行动意见、预判模型、法律法规、类案参考等自助服务,帮助有司法需求的人民群众自主评估时间成本、金钱成本及其他诉讼风险,形成合理诉讼预期,并引导其选择非诉途径解决纠纷。
智能法律咨询:提供常见的法律咨询问题模板,当事人点击问题便可以获取相应的参考答案。同时,根据当事人输入的具体案件情况,自动形成包含参考答案和相关法条的咨询报告,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知识和诉讼认知支持,同时也为普通民众获取日常所需的法律知识提供优质平台。
◆三个不见面◆
新版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平台以不见面立案、不见面证据交换、不见面庭审为依托,从群众“少跑腿”走向群众“不跑腿”。
不见面立案:当事人通过身份验证后,上传起诉状、证据等电子诉讼材料,电子材料符合系统提示的清晰度等认证标准后,经过系统智能编目、OCR智能识别和信息抓取,自动回填至立案登记表。当事人不需要填写立案信息,仅需对自动提取的信息予以核对。
不见面证据交换:当事人可以通过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提交证据材料,浏览对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并可以在线提交对对方证据的意见及理由,将线下进行的证据交换、庭前质证等程序移至线上。
不见面庭审:异地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其他事由不便前往法院参加庭审的,可以通过“宁审通”庭审平台,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在线参加开庭审理。经身份确认后,不见面庭审的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不受影响,参加的庭审程序不受影响,庭审的法律效力不受影响。
◆四大公开平台◆
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裁判文书、庭审网络直播、执行信息、审判流程四大公开平台全面助力司法公信提升。
裁判文书公开:按照“依法、全面、及时、规范”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托信息技术将裁判文书公开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实现裁判文书及时、全面、便捷公布。
庭审网络直播公开:按照“全流程、全方位、实质化”的工作要求,实现庭审直播常态化,努力通过庭审公开促进庭审质量提升,同步接受法庭内外、法院内外的监督。提前发布庭审公告,畅通旁听渠道,为社会公众走进法庭旁听庭审提供便利。
执行信息公开: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可以在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便捷查询执行案件办理情况、未结案件被执行人信息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内容,可以便捷查阅执行举报、执行悬赏、司法拍卖、诉讼资产等信息。
审判流程公开:向当事人、律师推送其参加或代理的全部案件的流程信息,使其足不出户就可以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按照流程节点要求,同步扫描录入,形成与纸质卷宗对应、一致的电子卷宗。电子卷宗的正卷内容同步向当事人、律师公开。
◆五组通道◆
新版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平台搭建五组专用通道,为众多主体提供便捷高效、具有针对性的服务。
当事人通道: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在线缴费、材料转接、联系法官、网上证据交换、网上庭审、在线文书签收、在线申请开具生效证明等全流程的线上服务,以案件办理全程的智能化服务惠及当事人,提升广大群众司法获得感。
律师通道:网上诉讼服务中心集合了网上立案、案件查询、卷宗浏览、证据交换、文书送达、联系法官、排期冲突避让、延期开庭审理等功能。
检察官通道:根据法律监督的权限范围,提供全市法院全部案件的流程信息、正卷材料。
陪审员通道:向陪审员开放其参审案件的流程信息、正卷材料,便利陪审员庭前阅卷、庭前了解双方诉辩意见,助力陪审员实质性参与案件审理。
法官通道:向法官提供其承办案件的正卷材料,并提供网上开庭功能,便利法官随时随地处理案件相关事务,召集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进行远程庭审、谈话、质证、调解等工作。
另外,调解员通道直接链接至“江苏微解纷”人民调解员平台,为当事人和调解员提供调解信息咨询、纠纷在线调解、调解资源查询等服务。
进入“当事人通道”“律师通道”,点击“联系法官”可以给法官留言,该功能如何操作?详见《@所有律师和当事人,南京法院“联系法官”小程序功能上线啦!》
提醒:有立案及案件处理方面需求的人员,需先在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网页版上注册成功当事人账户,进入系统绑定微信后,才可使用微信扫码登录。如有疑问,可发电子邮件至njfy_jsfw@sina.com(推荐)或拨打电话025-83522985(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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