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找专业的合同律师咨询网站,315消费者权益案例

时间:2022-12-31 19:03:16来源:法律常识

聚焦315丨2021年度我市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发布


2021年4月,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房产公司一售楼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售楼处内有4台人脸抓拍机(摄像头),前台桌上有1台认证一体机,机房内有人脸识别系统的后台设备。经查,该房产公司为确认客户是否系分销商介绍来的,未经客户同意,利用人脸识别系统随机抓拍、储存售楼处到访人员的人脸生物识别信息,据此与分销商结算佣金。

该房产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行为,最终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5万元。


2021年6月,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一名群众投诉,称他在三七市镇杨梅市场内买到的杨梅分量不足。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查,投诉人王某在市场内购买了一筐杨梅,摊位电子秤显示为8.66公斤,杨梅价格为每公斤24元,去掉零头后,共支付了200元,而他将买到的杨梅拿到市场公平秤处复秤,复秤重量仅6公斤,同一筐杨梅份量差了2.66公斤,骗秤超过百分之三十。经现场快速调解后,杨梅摊摊主向王某赔付了500元,执法人员对作弊电子秤予以暂扣。同时,执法人员检查了涉事的电子秤,未发现检定合格印,杨梅摊摊主涉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被立案调查。


消费者卢女士于2021年9月在我市某电器公司购买了一套格力中央空调,支付货款2.57万元。安装后,卢女士发现空调内外机存在条码模糊、部分损毁等现象,且无法享受该空调品牌的官方售后服务,遂向市消保委投诉。考虑到商品货值较大、鉴定工作较为专业,工作人员立即发函至生产厂家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对卢女士购买的中央空调进行鉴定,以便进行调解。2021年12月6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一份产品鉴定说明,鉴定结论为:非原装正品,是被改造过的产品。经市消保委和市法院调解,被诉方一次性赔偿卢女士6.3万元,同时被诉方因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被阳明市场监管所立案调查。


2021年5月6日,市旅游巡回法庭接到一起投诉,有市民参与了2020年淘宝“双11”活动,以1288元的价格购买了鹿亭乡某民宿酒店的消费券,此后想预约入住6月11日晚上的房间。酒店方给予的答复是6月11日晚上是端午节前一天的晚上,属于消费券提示关于“节假日期间”禁止使用的范围。

对于这种解释,消费者表示无法认可。经过多次协调,酒店方与消费者达成一致协议,作退款处理。市旅游巡回法庭为此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书,要求规范商家售卖的消费券上关于“节假日禁止使用”的提示,不得随意行使最终解释权。同时,市旅游巡回法庭向全市旅游商家、星级酒店发出了倡议书,倡导诚信经营,共同维护余姚旅游美好形象。


2020年9月,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一市民举报,反映某管业有限公司涉嫌在天猫网购平台上销售不合格流量可调式减压阀,要求查处。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对该公司委托慈溪市两家单位生产的1.23万只家用液化气减压阀及1260只中压阀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均为不合格产品。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及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被没收中压阀1253只、减压阀12286只,罚款344520元。


小陈是一名大学生,2018年开始在余姚某健身房锻练减肥,个别教练以朋友的名义要求小陈帮忙买课来完成业绩。可小陈因刚参加工作,根本没有能力支付。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名教练竟然在健身房内引导小陈办信用卡,以信用消费的方式购课,当信用卡额度不够时,还让小陈网贷购课。小陈前后一共购买私教课12万元,债务爆发时其债务总额已达50万元。小陈父母都是农民,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巨额债务,都惊呆了,最后只好拿出多年的积蓄,并从亲戚朋友那里借了不少钱,先还了进去。当小陈找到该健身房要求退还剩余私教课的钱款时,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父母知晓此事后急火攻心,多次住进医院治疗。2021年6月,经市消保委与市法院多次调处,小陈和该健身房达成协议。在作出司法确认后,市法院通过强制执行为小陈挽回损失5.3万元。


78岁的施大妈,2020年5月,经同学介绍来到城区某足浴养生会所消费,销售人员不仅讲解项目的功效,还宣称有不少老年人在店内消费。施大妈盘算了一笔账,花钱养生保健可以让自己少生病少去医院,生病去医院还要吃苦受罪,不如就在店里养生保健,于是前前后后一共充值了5.3万多元。

可没想到施大妈接受多次按摩服务后,身体出现了疼痛、头晕、眼花等症状,无法再继续进行养生保健,于是她要求该会所退还余款3.5万元,却遭到了拒绝。2021年3月,市消保委组织双方协商。会所方认为,施大妈充值后享受了最优惠的价格,退款时不应该再享受最优惠的价格,而应按照原价进行结算,考虑到施大妈的特殊情况,可以帮其免除5000多元的剩余耗材费用,可退2.9万元。工作人员认为,老人在消费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解除合同属于合理诉求,会所方不得减少已承诺的优惠,最终该会所同意退3.5万元。


2021年6月,市民方大伯向市消保委反映,他在手机上百度搜索关键词“余姚大金中央空调维修”后,拨打了页面上显示的一个400电话,联系到一名维修师傅,上门“修”了主板、“加”了氟利昂,一共收费1000元。临走前,这名师傅叮嘱方大伯:“不要马上调试空调,等室外温度高了以后再调试”。不料,几天后方大伯调试空调时,却发现空调根本不能正常运转。经专业人员检测,其空调主板已被修坏,且根本没有加注氟利昂,甚至连加注氟利昂的盖子都没有打开过。显然,方大伯遇上了冒充官方售后服务的“李鬼”。知道事情的真相后,方大伯立即联系对方要求退款,可对方一口咬定已完成维修工作,拒绝退款。

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根据方大伯的描述,经过仔细研究和分析,发现这并不是该品牌空调的官方售后网站,而是一个承接各类家电维修业务的网站,输入任何家电的品牌或故障,都可能会跳出该网页。此外,工作人员还发现百度平台有一个赔付保障机制,其中一个条款就是:消费者遇到诈骗遭受直接经济损失的,生活消费类能够给予全额保障。于是,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百度平台客服,一个星期后方大伯收到了百度方的赔款。


2021年7月,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方先生反映,因阳台在台风期间漏水,他通过某网站的“本地专业防水补漏”广告,找了一家补漏公司,又根据广告链接的提示填写了基本情况。不久,一名客服联系他,手机号码显示为本地,可到现场来的师傅不是本地人。经过一番勘察,这名师傅表示需要注胶填漏,防水材料的单价为256元/公斤,用量估计在1.5公斤~2.5公斤。方先生考虑到补漏成本不超过1000元,就同意由这名师傅当场实施注胶补漏作业。没想到结算时,对方却表示共使用了23.5公斤的防水材料,合计收费6000元。

其实,方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案,他遇到的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消费陷阱,每年都有消费者向市消保委反映受骗。根据多名受害消费者的描述可以判断,上门施工人员就是以前街上开着面包车、挂着“专业防水补漏”牌子的流动施工队。他们已从线下转为线上,通过线上多渠道投放广告,打着本地、专业、黑科技等幌子吸引消费者电话咨询,现场又以低价、保质引诱消费者下单,最后实际结算金额却远远超出预期,消费者迫于现场压力和安全考虑只能认栽,而漏水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曾多次以消费者名义联系这类施工队,询问对方的具体位置,当工作人员到达对方所说的位置时,附近根本就不存在这种店。


2021年上半年,消费者郭女士在余姚某美容店办理了会员卡。由于服务体验较好,她陆续充值4.5万元。但在一次美容过程中,由于服务人员忘关紫外线灯,造成郭女士身体多个部位出现损伤,郭女士为此先后3次去上海某医院治疗。后来,郭女士与该美容店交涉退费赔偿事宜,未果。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通讯员):沈彦汝、陈熠

编辑: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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