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01:10:22来源:法律常识
自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洋县人民法院按照中、省、市、县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职能,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将党史学习教育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在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一、持续优化公共服务
优化诉讼服务,严格公正司法。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庭室领导带头开展“零距离”服务,亲自接待当事人咨询、带头办理案例,解民忧、办实事,推动涉民生案件化解。立案庭建立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及调解员组成的诉前调解团队,及时做好调解指导,强化诉调统筹衔接。二是整合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开通自助查询、打印、饮水机,共享充电宝、雨伞、休息区等便民服务。通过设置公示栏、电子屏、卡片、导诉台、导诉员等形式,减少群众诉累,努力实践“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制作了百余份《财产保全温馨提示卡》,涉及财产类纠纷的当事人立案前均会收到一份提示卡,为当事人释明适用条件、注意事项、风险提示等。三是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推行网上立案、邮寄立案以及线上庭审,实现“线上+线下”融合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新模式。开展各类线上诉讼服务32件次,网上立案31件、跨域立案9件,深度运用法院综合便民终端,98%的当事人通过微信、支付宝缴纳诉讼费;推广电子档案网上查询。目前共出台两批便民利民措施18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企业。按照全县“入百企、进万户、纳真言、办实事”活动要求,院领导带队深入工业园区、联系企业开展调研10余次,结合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能,深入企业和项目建设现场,详细了解企业运行、用工等方面存在的困难,现场解答了法律问题,就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问题,与企业代表展开互动交流,面对面进行普法释法,并就法院如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发展问题进行了探讨。针对企业需求、座谈会征求的意见建议等,组织开展巡回审判、“法律五进”活动,上门为企业送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二、强化民生司法保障
强化执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是提高执行立案效率。本院开展了“三秦飓风2021·天汉风暴”执行专项活动,执行局、立案庭牵头,全院各部门统筹协调,抽调工作人员在立案庭负责执行类案件的咨询和立案、收取材料等工作,做到当天立案、当天网查,及时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冻结。二是增强执行强制性和失信惩戒力度,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强化涉民生案件执行,开展“千里追逃”执行活动,执行干警远赴外地“查人找物”,让一大批“老赖”无处遁形;三是做好网络执行工作。推广网络申请执行、网络执行公开、网络留言互动等做法,不断拓展便民诉讼服务范围,让当事人更便利地获得执行司法服务。四是推进便民、利民、惠民专项执行措施,对家庭困难的执行人员减免执行费;将案件执行和司法救助相结合,对穷尽执行措施的案件及时救助一批,解燃眉之急;对情况特殊的申请人,上门兑付执行款。
三、全面推动专项整治
整治顽瘴痼疾,务求工作实效。一是依托法院内网系统“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严格落实“月报告”,全面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行为;二是开展专项排查,持续做好六大顽瘴痼疾整改。针对自查、排查干警家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敦促部门、个人制定了整改计划,分两批于五月底、六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
三是建章立制做好常态管理。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洋县人民法院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整治实施方案(试行)》、《洋县人民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办理规定(试行)》、《洋县人民法院整治有案不立严格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洋县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干警离任后不得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规定(试行)》《洋县人民法院便民利民十项措施》《洋县人民法院第二批便民利民措施》等制度,有效构建了我院整治顽瘴痼疾的常态化制度体系,全力抓好问题整改。
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法制宣讲。一是开展民商事案件发改评析研讨会、民法典宣讲、庭审观摩等活动;严格规范民调适用程序,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持续推进繁简分流,坚持纠纷实质性化解办案思路,落实判后答疑规定,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高效的解纷服务。全院64名干警积极开展“一村一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了解人民群众诉求,帮助群众办实事、好事140余件,收集群众意见及建议共20余条,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问题40余个。二是开展各类大型普法宣传;充分利办案工作间隙,灵活多样开展普法宣传,提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风险自我防范能力;三是各基层法庭、业务部门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工作,开展巡回审判17次,法治宣传12场,审判五进43余次。针对当事人行动不便、部分乡镇村组地处偏远等情形,让庭审深入到田间地头、深入到老百姓的家中。秉持着“法官多走路,群众少跑腿”的理念,最大限度地实现就地办案,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作者: 黄琳凯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