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02:46:55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微博热搜被一条录音给点爆了。事情的起因想必大家都已知道,当事人娱乐圈一线小花郑爽也因此事深陷舆论漩涡之中。因为有录音实锤,网友纷纷怒骂郑爽,各大官媒也开始发声指责。
与此同时,想必有不少人心里一直打鼓,私下录音合法吗?私下录的音在仲裁庭或者法庭上能够被法官采信吗?被录音方会不会反过来告我侵犯隐私?
高瞻法务提醒您:首先,录音取得方式应当是合法的,在私密场所录制,涉及他人隐私、商业秘密的录音都是不合法的证据材料,可能构成犯罪。
有人可能会说,那怎样才算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呢?
就录音来说,比如通过在私人住宅、个人办公室等涉及他人隐私的场所安装窃听设备取得的录音资料,会被认为侵犯了他人隐私,使用窃听设备才算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这样的证据会被法院排除。
单纯使用手机或者录音笔记录的录音,并没有侵害录音对象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这已经被无数个法院的判例所支持,更是无数律师最常用的取证手段。
其次,录音时对方的言论必须是真实意思表达,完全没有受他人的胁迫和威胁。比如通过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获得录音证据也是无效的。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此外,录音证据应当前后紧密连贯,包括未被剪接或伪造,这样的录音才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
原本电话录音是原件,拷贝到电脑或者刻到光盘,就不是原件了!一定要记得保留最初录音的载体。
实践中很多人电话录音之后,拷贝到电脑上或者发送给律师后,就把自己手机上的原件删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录音证据如果对方有异议时,法院或者鉴定机构会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有问题。
关于什么样的录音才合法有效,你知道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