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03:10:10来源:法律常识
汽车现在是大多数家庭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分期贷款买车,经过几年的努力还完贷款本是件让人轻松和开心的事,可家住临渭区的安先生最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到底怎么回事呢?来看今天的记者调查。
3月19日一大早,记者见到了安先生,他开着自己购买的新车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安先生:2019年3月份我把贷款还完了, 我到他公司去取我的手续去了,说给我要档案管理费,说是要缴两千块钱,如果不缴等于说我车解不了押,给我不开那个票据,到车管所没办法解押 。
经过交谈记者得知,安先生早在2016年5月,在位于临渭区乐天大街的华晨中华4S店分期付款购买了现在这辆越野车,总车价八万八千七百元,连同其它手续费他总共缴纳了四万多的首付款,贷款六万元分三年还清。
安先生:当时说的按时间还款就行了,到最后退一个续保押金,当时没有开什么票据,我问他为啥不开,他说等我把贷款还完,没有逾期的话,给我把这钱就退了。
安先生跟记者说,当时买车的时候销售人员就介绍一家名叫渭南阳光宏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自己贷款进行担保服务。
安先生:我没有到(阳光宏宇)公司去过, 咱也知道4S店就在那开的店咱也比较相信,公司的人给我说直接到银行办手续呢, 银行的人直接把我带到银行去签的那些合同。
安先生说,出于对4S店的信任,就同意这家公司为自己提供担保服务,而且在前期购买的时候他就将相关手续费在4S店缴清,之后办理按揭贷款过程中,这家公司也并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和他对接服务,反而是银行工作人员直接给他办理的手续。
安先生:直接过去银行工作人员给我说在这签在那签, 拿了一大堆资料,给我说在这签字在那签字,我只剩下签字了,感觉时间比较紧张那种感觉,光让你签字,根本不给你看合同,也不给你解说这有啥费用呢。
就这样,安先生办理完了所有按揭手续。直到今年3月份,他还清所有贷款后去银行要回自己的车辆相关手续,并领取退还的押金,银行告知他这些资料需要去担保公司索要。
安先生去担保公司领取押金时,被告知要缴纳档案管理费。那么,安先生口中所说的档案管理费是什么费用?购买车辆的时候已经缴清了所有的手续费,现在又多出来这样一笔费用,安先生表示不理解。
安先生:我不知道这是啥费用, 当时我买车的时候,根本没有给我提这个事,我把贷款还完了,现在办手续去,才给我说有这个费用,我去问了,他们就给我说是档案管理费,他拿了个类似合同一样的上面给我说清写着啥费用,什么档案管理费一年一千块钱, 按照两年收缴两千块钱。
安先生说,当初银行工作人员拿了一沓资料让他签字,并没告知他有这笔费用的,也是出于信任,他就在那些合同资料上一一签字。
安先生:如果是正常手续的话, 收费项目他肯定会给你说明这是啥,我也稀里糊涂也不知道签的啥,如果他们再给我说这两千块钱的费用,我根本不会签那个字,我怀疑他这合同跟银行的在一块夹杂着呢,诱导消费者。
那么,是不是如安先生所说银行工作人员与他签署的这份合同,我们电话联系到了当初给他办理业务的位于高新区白杨街道办的陕西信合营业网点主管贷款业务的工作人员。
陕西信合 工作人员:在单位签的,我们只是签我们单位的合同,他们和汽车服务公司签的是他们的合同,因为汽车服务公司只是和我们合作,我们做的就是客户的汽车消费贷款,我们签的全部是银行的手续,汽车服务公司和他们客户签的是他们之间约束的一个东西,我们只是签银行内部的合同,不可能签订人家公司的合同, 公司的合同我们根本没有权利去签。
双方各执一词,当天上午记者跟随安先生一起来到了这家名叫阳光宏宇汽车服务公司的第三方担保公司,询问这笔所谓的档案管理费,一位工作人员给记者出示了当初跟安先生签署的一份“汽车消费信贷购车服务合同”。其中第七条是这样写的:贷款按时还清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注销抵押登记、退还上述保管凭证,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按照1000元一年向甲方缴纳户籍资料管理费。对于这一点,他给记者作出了解释说明。
第三方汽车贷款服务公司 工作人员 陈小满: 合同第七条贷款还清以后客户本人应该向我们缴纳户籍资料管理费,每年收费一千,三年按照两年收取,这个费用具体都是些什么费用?这个就是我们代为保管户籍资料的时候,银行的一些贷后调查了啥的,一些比较琐碎的事情,再一个保险代购了之类的,都是我们替他做了都是一些小事情,均分到每个月下来连一百块钱都不到。
那么,这一年一千块钱的服务费是如何定价的?这位陈姓工作人员这样解释。
第三方汽车贷款服务公司 工作人员 陈小满:这个公司具体领导公司具体怎么商量,这个事情我就不了解了,人家或者更少更多, 我就不了解了。
安先生签过字的合同里明确写有这项费用,但安先生认为签署这项合同的时候他并不知情,对于这项所谓的管理费他不愿意缴纳。
安先生:我现在按照当时给我说的,我把车款还完,给我退续保押金就完了,他(担保公司)现在要一个档案管理费2000元,当时就没有给我说这个管理费 ,我现在就不愿意缴这个钱 。
双方各执己见,在记者调解下,公司先按照正常办理流程给安先生退了相关车辆手续和那笔续保押金,再说档案管理费的问题,那么,如果安先生不履行合同内容按时缴纳这笔管理费会有什么影响呢?
第三方汽车贷款服务公司 工作人员 陈小满:不影响车正常使用,我该给你提供的资料就没有义务给你提供,提供的是解押资料,不能转让不能过户, 其他没有啥影响。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有这么几个问题。第一、这份双方签署的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应?第二、根据双方签署的这份合同安先生是否应该按照合同内容履行缴费义务?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泰普律师事务所董少峰律师。
陕西泰普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董少峰: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这样几种情形的情况下合同是无效的。第一个是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第二个是损害公共利益;第三个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第四个以防欺诈胁迫的手段签的合同。所以说,从具体情况来看没有这几种情形,所以说这个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因此上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双方当事人的作用关系重大,所以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签署自己名字之前,应当将合同的内容全部阅读, 而且对合同内容有一个正确的理解。这样才能很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这个交易的顺利完成。
根据律师所说,这份合同属于民事范畴,既然双方签署了约定协议就应当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发稿前记者再次联系到了这家第三方服务公司和安先生,经过调解,最终达成一致。安先生以最低折扣的形式向服务公司缴纳了这笔档案管理费,还算是都比较满意的结果,在这里我们要提醒广大消费者,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只要是需要签署协议、合同,您务必看清了合同服务内容和所需承担的责任,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东秦百姓》记者 雷洁琼 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