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05:36:49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容县人民法院拍卖处置一间位于南宁市区的商铺,南宁市民冯先生以114万多元的价格拍得后发现约有一半面积不在拍卖公告展示的商铺中,且已被被执行人出租给他人并收了30年租金。这到底是什么情况?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花费上百万元
拍得一间商铺
今年4月底,容县人民法院通过阿里拍卖平台发布拍卖公告称,5月12日上午10时至13日上午10时,对被执行人甘某和谢某共有的位于南宁市盛天果岭1号地下室B292号商铺进行司法网络公开拍卖。
拍卖公告显示,标的物产权面积为64.93平方米,与隔壁B291号商铺打通使用,内无明显分界线,有租赁,起拍价为84万多元,评估价为131万多元。
公告中附有一张模糊的不动产单元图,户型图未标注尺寸。网页展示图片包括某蛋糕店正面、侧面、后面等,有图片可见蛋糕店墙后杂货店的货架。
公告展示的拍卖物的不动产单元图。
拍卖公告中展示的图片。
今年5月初,冯先生看见拍卖公告后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竞拍前,他实地查看了商铺情况,结合拍卖公告展示图等信息,以为标的物全部在蛋糕店内。5月13日,经过多轮竞价,冯先生以1146198.6元的最高竞价拍得B292号商铺,并在几天内付清余款。
一半已被出租
公告并未明示
6月27日,冯先生拿到法官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后进一步了解发现,拍得的商铺有约30平方米不在蛋糕店内,且已被出租给他人并收取了30年租金,而他在竞拍前曾致电拍卖公司询问商铺使用情况和出租情况时,相关工作人员并未告知这一信息。
“拍卖公告展示的信息不全,让我产生重大误解。”冯先生说,他找法官理论,法官称拍卖公告展示了摊位的货架,且公布了不动产单元图。但他认为,拍卖公告未明示货架在拍卖范围中,即使算上货架,货架后面仍有约30平方米未展示在拍卖信息中,而且户型图没有详细的尺寸信息,也让他无法判断商铺界址。
杂货店所处位置也在在拍卖范围中。南国早报记者客户端黄俏华8月2日摄
7月25日,冯先生向法官提出撤销拍卖合同的申请,并于7月底将书面申请寄给容县人民法院。
清空部分商铺
以此交付遭拒
8月2日,记者来到现场调查了解到,B291号和B292号商铺都属于被执行人甘某和谢某夫妇二人所有,甘某将两个商铺分成多个铺面出租给多人,且收取了30年租金,这些人又委托甘某名下的公司进行出租。
这些铺面被租出去后被改造成蛋糕店和杂货店等,这就造成B292号商铺有30多平方米在蛋糕店内,另有约30平方米在蛋糕店隔壁的杂货店等生鲜市场摊位内。
8月2日、5日和8日,记者先后多次致电容县人民法院称发采访函过去,对方最终回复称目前案件还在处理中,不方便接受采访。
记者了解到,8月4日下午,容县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来到南宁,清空了B292号商铺涉及的杂货店,并拉了分界线,但未对B292号商铺涉及蛋糕店的部分进行清场。法院想以此交付给冯先生,遭到拒绝。冯先生坚持要求退款。
8月4日下午,法院工作人员清空了杂货店。受访者供图律师说法
公告信息不全
容易造成误解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韦显瑞认为,拍卖公告中没有公告拍卖物被分割成蛋糕店和后面市场摊位两部分,从公布的照片来看,展示的是由两个商铺打通的蛋糕店,很容易让竞买人误以为拍卖物就在蛋糕店内,引起竞买人的重大误解,损害了竞买人的利益。假如涉案物还有30年有效租约且已一次性结款,而法院在公告中未示明,涉嫌违反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使竞买人达不到合同的目的,这也是显失公平的。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罗丹丽认为,在这个事件上,拍卖公告未展示拍卖物被分割成前后两部分,容易造成竞买人误认为其拍卖的商铺全部在蛋糕店内,从行为人对合同产生了重大误解的角度来说,可以撤销拍卖合同。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拍卖公告公布了不动产权图,而且买主已去看了现场,可以说默认接受拍卖物的现状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法院因此不同意退款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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