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08:29:49来源:法律常识
孔子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在中国,朋友聚会、家人聚餐,亦或是商业宴请等都免不了喝上几杯。中国酒文化,实质上是中国的人际关系文化,其间蕴藏着东方智慧。
但随着“醉驾入刑”及酒后驾驶相关行政处罚措施的修改,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重要性。“代驾”这一消费方式,慢慢成为热风,确实解决了一些问题,但是代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1.责任的承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属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排内容,即是一种侵权责任。在我国通常以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二元标准来确定责任主体。简单来说,就是谁控制车辆行驶和车辆行驶而产生的利益来明确谁承担责任。《民法典》1209条规定:“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交通事故最终认定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时,代驾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需要做下区分,如果是代驾企业提供代驾服务,具体安排代驾人进行代驾,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代驾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可能需要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是个人进行代驾,就需要自己承担赔偿责任了。
虽然代驾人需要承担责任,但也不需要过于恐慌,在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承担巨额的赔偿。根据《民法典》1213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对于事故造成损害的赔偿是有顺序的,交强险优先赔付、不足部分商业险进行赔付,最后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商业险的才会有代驾人承担赔偿责任。
还有一点需要指出,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有过错的,那么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无偿代驾
在无偿代驾中,大多数的应该就是认识的人帮忙代驾,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适用帮工人的情形比较合适,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以看出,无偿代驾中发生交通事故在代驾人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承担责任的主体还是被代驾人。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发生或,责任是相对比较好厘清的,但是交通事故所带来的后续损害,不仅是身体上的也包括精神上的,是需要时间才能缓解的。最后笔者将《流浪地球》中开运输车之前总会提示的那句话送给大家诫勉:“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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