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8 08:59:12来源:法律常识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是需要根据各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的,原则上本无技巧可言。具体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重伤事故还需赔偿护理人员的误工费和餐饮费用。造成人身残疾的还需赔偿伤残赔偿金和辅助器具相关的费用。造成人身死亡的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对于死者家属的精神抚慰金。
同样的交通事故,雷同的受伤程度。赔偿数额却相差甚多。是什么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又怎样让伤者拿到更合理的赔偿?下面我们就人伤赔偿需要注意的事项逐一分解。
1、 医疗费,针对伤者检查、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在保险合同范围内,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以外部分由责任方承担赔偿。
2、 护理费,住院期间针对伤者日常护理所支出的合理护理费用,根据伤情轻重决定单人护理或双人护理。(需双人护理的,一般需要求医生在诊断证明材料列明)
3、 误工费,除医疗费以外,极具争议且产生数额差距最大的赔偿项目。“误工费”顾名思义,因遭受伤害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其中误工费又分为伤者误工费和护理人员误工费。伤者误工费期限标准是,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段时间内(即误工时间)。护理人员误工费期限标准是从伤者在医院住院到出院这一段时间内。(即护理人员误工费)。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按照误工人员(伤者、护理人员)发生误工损失前3-6个月,月平均收入计算赔偿数额。根据伤情确定误工时间,(伤者误工时间的确定是由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列明出院后需静养或休养多长时间作为参考。附带出院后期复查结果作为依据)所需材料包括发生误工损失前3-6个月工资表、银行流水、收入证明。月收入达到各地规定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的,还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4、 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驾车(燃油)等交通费用,由责任方或责任方保险公司按照当地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赔偿。
5、 营养费,关于交通事故营养费问题,没有统一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金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6、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概念是指,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包括护理人员)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需要进行伙食消费,而由相关责任方或责任方保险公司依据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赔偿。而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因伤确实需要外地治疗的,相应伙食补助参照住院当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