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8 09:25:08来源:法律常识
于律师您好,我和老公结婚3年多了,没有孩子,因为从结婚第2年起,他就被公司派到国外去做项目,一直没有回来过。
在这期间除了每个月钱到账外,他对我几乎没什么关心,我的理性告诉我他很忙,要理解他,但我的身体和感性却无法忍受,所以我出轨了。
对方是健身教练,颜值高身材好,能给我提供很高的情绪价值,反正我也不差钱。
现在我很矛盾,经常在出轨的快乐和对老公的愧疚之间反复横跳,所以我想离婚,获得解脱。
算算时间,跟老公分居快满2年了,我听说分居满2年就能自动离婚了是吗?
在他不回国的情况下,我应该准备哪些分居的材料?是去民政局还是去法院呢?
一、你以为的分居不是分居
法律上认定分居的要求非常严格,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下3点:
1、双方互相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了。
这里的权利义务不仅包括性方面,还包括经济方面。也就是说,不仅不同床了,经济上也不互相履行扶养义务了。
而你的情况是,虽然老公长期在国外不回来,不住在同一屋檐下,没有夫妻性生活,但他每个月都按时往你的账户上打钱,经济义务他还在履行,仅凭这一点就不能认定你们分居了。
2、分居的原因必须是感情不和。
也就是说,你们分开是因为其中一方不想跟另一方在一起了,而不能是因为工作、学习、就医等客观原因。
而你的情况是,老公因跨国工作导致你们分隔两地,也不能算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3、从时间上来说,认定分居还必须要连续计算2年以上。
如果期间双方和好了,又跑回来一起生活,再分开的话,时间是要重新计算的,不能累计。
从你的情况来看,即便是前面2个条件你都满足,那你就能保证你老公在2年期到来之前不会回来一次吗?更何况前面的条件你都不符合。
二、婚姻关系解除的两种方式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解除只有两种方式:民政局协议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再没有第三种什么分居满2年就自动离婚。
老百姓的误传大概率来自于这个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而实际上,正确解读一下这个法条,应该是说: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一次性判决离婚,以及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要求离婚的,应当判决离婚。
看见没?这也得是在起诉之后,由法院判决离婚,而不是说分居满2年或者1年就自动离婚了。
如果你因为这样的误解,在和原配分居满2年后直接和其他人结婚,一不小心就会构成重婚罪的!
三、能证明分居的证据
即便有上述的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分居满2年就一次性判离的情况也少之又少。
因为法律上认定分居的要求实在是太严格了,双方到底是不是达到了分居的程度,法官也很难把握,他也不知道你们到底私下有没有见面吃个饭、上个床……
那法律上认可的分居证据通常有哪些呢?
1、分居之后一方为租房住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物管费、水电气费缴纳凭证;
2、双方签订的书面《分居协议》,或者对方口头承认分居的事实;
3、能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书信、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
4、一方以快递形式邮寄给另一方的书面分居通知书,最好在快递单备注栏里注明“分居通知”的类似字样,并保留好快递单,以便准确计算分居时间;
5、双方共同的亲戚朋友的证言,但由于分居是私事,只有证人证言难以被采信,需要佐之以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