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8 10:33:05来源:法律常识
驻城南派出所调解室现有工作人员9人。程浩摄
为发挥人民调解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作用,深化大调解工作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力,12月1日佛冈县试点驻所调解室——佛冈县石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城南派出所调解室正式揭牌成立,这标志着佛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工作室工作将向全县各镇铺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河,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功仕,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湘中参加了揭牌仪式。
黄河介绍,通过推进警调衔接和访调对接机制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努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为佛冈加快振兴发展,建设平安佛冈、法治佛冈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配备3名以上调解员
记者了解到,驻所调解室工作是推进群防群治,打造维稳工作亮点,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顺利推进驻所调解室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佛冈县成立了警调衔接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佛冈县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工作室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和资源整合,立足联合调处,突出源头化解,全力推进警调衔接机制建设。
方案指出,驻所调解室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受理和调解符合派出所移送的符合人民调解范围的婚姻家庭、邻里、继承、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性等民间纠纷。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或损坏他人财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情节轻微的,派出所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委托驻所调解室进行调解。
佛冈在全县开展驻所调解室工作,以石角镇城南派出所为试点,并逐步在全县各派出所全面铺开。每间驻所调解工作室将配备3名以上调解员,由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并报县司法局备案,各派出所负责日常管理,派出所和司法所负责业务指导和考核。驻所调解室实施规范化管理,各项调解工作制度统一上墙。县司法局将驻所调解室的工作纳入“以案定补”实施范围,调解员调解成功的案件符合“以案定补”标准的,经县司法局、县财政局核准,享受“以案定补”补贴。
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12月1日,佛冈县城南派出所举行驻城南派出所调解室揭牌仪式。佛冈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副所长刘贤涌介绍,石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城南派出所调解室于2020年7月开始试运行,目前有工作人员9人,人员组成包括1名法院退休法官、2名律师、1名学校教师、5名派出所民辅警。
“我们通过推进驻所调解室工作,实现组织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调解到位,充分发挥调解员细心、爱心、耐心、关心。秉承实实在在为民办事的理念,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抓落实。”刘贤涌说。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城南派出所警调衔接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在维护辖区基层社会稳定、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城南派出所驻所调解室自运行以来,共调处纠纷71起,涉及金额16.8万元。其中,第三季度调解成功45起,含家庭感情纠纷7件、交通事故纠纷1件、其他纠纷37件,调解率100%.第四季度目前共调处成功26起,调解成功率94.6%.
以情动人以案释法
黄建军是佛冈县人民法院一名退休法官,从业40余年,目前担任石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城南派出所调解室主任。“我退休后生活在城南片区,平时看到基层派出所工作很辛苦,民辅警警力有限。当时我抱着帮忙的心态进入调解工作室,继续发挥余热,服务当地群众。”黄建军说。
黄建军介绍,驻所调解室主要是开展受理、调查、调解等工作。针对调解成功的案件,会要求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调解室制作调解协议卷宗,并将卷宗整理存档,回访当事人。针对调解不成功或者不履行协议的情况,调解员将建议和告知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在今年7月进驻调解工作室后,黄建军发现在接触的调解案件中,涉及房产、伦理关系、宅基地等纠纷问题频频出现。调解员与民辅警共同协作,入户上门开展调解,化解基层矛盾,能有效提高市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在调解过程中,黄建军会采用“以情动人、以案释法”等方法开展工作,获得了较高的调解率。譬如在石角镇黄花村一对亲兄弟宅基地纠纷案件中,两名当事人因宅基地纠纷而反目成仇20余年。黄建军和城南派出所民警数次深入黄花村了解两兄弟矛盾纠纷由来,数次邀请当事人及家属到调解室进行沟通,通过亲情感化双方当事人,经过1个多月的努力,成功调解了这起纠纷案件。
“成立驻所调解室很有必要,目前驻所调解室工作已进入常态化,下一步希望能进一步加大投入,建立和完善人员、经费保障机制,探索更多调解方式,更好地为当地群众排忧解难。”黄建军说。
联动融合多元共治
陈湘中介绍,警调衔接机制的建立,整合了公安和司法的职能力量,有效防止了“民转刑”案件、信访案件的发生,体现了“警调联动、构建和谐”的主题,夯实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基础,体现了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解难题的信心和能力。
在揭牌仪式后,佛冈县司法局举办佛冈县警调衔接工作会议暨驻所调解室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全面铺开佛冈县驻所调解室建设。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朱小青,为参加培训的学员讲授了人民调解卷宗规范文书和佛冈县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实施办法的相关知识。
陈湘中提出,为进一步发挥好警调衔接机制的作用,巩固前期试点工作成果,筑牢基层矛盾化解、维稳创安的第一道防线,下一步要充分认识到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紧迫感与使命感,树立联动融合、多元共治的理念,深入推进警调衔接工作,把疏导化解做到前面,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通过学习交流,基层民警进一步增强本领,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增强矛盾纠纷调解质量和效果,提高调解成功率。加强资源整合,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衔接配合,对于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积极协调法律援助机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合力。
数读调解
●城南派出所驻所调解室自运行以来,共调处纠纷71起,涉及金额16.8万元。其中,第三季度调解成功45起,含家庭感情纠纷7件、交通事故纠纷1件、其他纠纷37件,调解率100%.
●第四季度目前共调处成功26起,调解成功率94.6%.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