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18:35:34来源:法律常识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网友咨询:
我要准备离婚了,开始我说不要孩子,调解不成功我们要上法庭了,现在我又想要孩子了孩子还能给我吗?
广西李登之律师事务所钟庆律师解答:
你可以选择要孩子的抚养权,对方支付抚养费。
钟庆律师解析:
搜集、固定由己方抚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证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为基本原则。故,应该根据法律规定,重点关注从如何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考虑证据的收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如双方的经济收入、教育程度、身体状况、家庭成员情况等。司法实务中,法院确认双方的抚养能力主要两方面:一是看双方的经济能力;二是看双方的家庭成员。如果您有充分的经济实力,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对您争取孩子抚养权是非常有利的。
您可提供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等证据证明您在孩子教育方面的优势,此外如果您的家庭里,还有身体健康的父母,他们有能力也愿意帮助照顾孩子,您可请父母出庭陈述意见。
具体您可参照下列内容搜集: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钟庆律师解析:
(二)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如您一方的住所或单位所在地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则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应注意这方面的取证工作。
(三)有表达能力子女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因此,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建议提前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十分重要。
(四)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
对方如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专职律师,多年的法律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办理了大量债权债务纠纷、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刑事辩护等诉讼案件,坚守律师职业道德,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有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