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20:23:25来源:法律常识
法官
民事诉讼立案,你了解多少呢?今天大家一起来学习吧!
一
民事诉讼必须符合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
原告须向法院提交的材料
1、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须经原告的亲笔签名(原告是自然人)或盖章(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注: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等尽可能详细的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下面提供一份简单的民间借贷的起诉状,仅供参考。
2、与所诉事实有关的书面证据(包括其他形式的证据);
3、原告是自然人,提交其户籍、身份证明材料;原告、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别提交其工商登记资料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注:材料审查通过需到收转发e中心扫描立案。
三
其他材料填写
1、起诉的材料准备好,交给立案窗口,法院会让你填写受送达人(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这是填写的你自己收法律文书的详细地址(具体到门牌号),要确保可靠有效。
2、到缴费窗口缴纳诉讼费。工作人员会出具两张发票,一张自己留,一张给法院。诉讼费发票注意妥善保管,日后可能要用于法院退诉讼费等用途。
网上立案指南
一、进入“赣州市南康区法院审判综合服务平台”
打开网页,搜索“江西审判综合服务平台”,并点击进入。进入该平台后,点击下方“赣州”,再点击“南康区”,即可进入“赣州市南康区法院审判综合服务平台”。(下图可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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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点击右上角“免费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完善个人信息。后返回页面,登录已注册好的账号、密码,完善好用户资料。(下图可翻动)
2、持本人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任一有效证件)前往当地任何一家法院服务大厅,向法院服务人员要求对本站点进行实名认证。
注:如果是律师认证还需携带律师证。
三、网上立案
1、实名认证成功后,登录“赣州市南康区法院审判综合服务平台”,点击“网上立案”、“申请立案”,阅读《诚信诉讼及信用风险提示》后点击“我同意”。(下图可翻动)
2、进入“申请信息”网页后,受理法院选择“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案件类型选择“民事一审起诉”,阅读《民事一审起诉》后点击“同意”。(下图可翻动)
3、依次按要求填写“案件信息”、“当事人信息”、“代理人信息”、“诉讼材料”、“诉讼费用”,最后信息确认并提交。(下图可翻动)
4、审核通过后,法院会通过“12368”司法服务热线发送短信到您的手机上,请注意接收。最后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缴费信息并缴费。
四
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五
民事案件诉讼流程图
(下图可放大观看)
尊敬的全区父老乡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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