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23:26:36来源:法律常识
很多朋友在问我发生交通事故后是怎么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该怎么计算?今天我将为大家作简单介绍。
一、医疗项
1、医疗费:
以实际产生为准,包含住院费用、门诊费用和检查费用等
2、营养费:
时间:住院时间+医嘱建议
标准:30元/天(一般情况)
《最高院人损解释》: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出院后经医疗机构建议,可再享受3个月的营养费)
注:营养费不是必须赔偿项目,需要参照医嘱,有医疗机构的建议才能享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时间:住院时间
标准:30元/天(一般情况)
《最高院人损解释》: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4、后续治疗费:
以出院病情证明上面的医嘱或者伤残鉴定报告上面的鉴定结论为准。注:后续治疗费也必须有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不然是无法享受的。
二、伤残项(注:所有数字以成都市2018年计算标准)
5、护理费:
时间:住院时间+医嘱建议
标准:80元/天或60元/天(一般标准)
以成都市实践操作标准为例(2018年):成都主城区医院80 元/天,主城区外医院60元/天。如果有正规护理费发票,按发票费用主张。
注:主张出院以后的护理费,必须医嘱注明:是否需要护理,几人护理,护理时间。
6、误工费:
时间: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前一日或者住院时间+医嘱建议
《最高院人损解释》:可证明实际收入的,以实际月收入或者日工资计算;无法证明实际收入的,参照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计算方式如下:月工资=★元/年÷12月=★元/月
日工资=★元/月÷30日=★元/日
7、死亡赔偿金 或者 残疾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最高院人损解释》:
① 城镇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A 、年龄 X<60岁: 30727元/年×20年=614540元
B 、年龄60岁≤X<75岁 :30727元/年×(80-X)年=★元
C 、年龄 X≥75岁: 30727元/年×5年=153635元
②农村居民:按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A、年龄 X<60岁: 12227元/年×20年=244540元
B、年龄60岁≤X<75岁:12227元/年×(80-X)年=★元
C、年龄 X≥75岁: 12227元/年×5年=61135元
(2)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最高院人损解释》: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伤残等级赔偿系数
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3.6等级划分: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第10级(10%),每级相差10%。(一般3个月后才鉴定伤残等级拿到报告)
例:10级、10级,伤残等级赔偿系数为11%(10%+1%=11%)
10级、9级、8级,伤残等级赔偿系数为33%(30%+2%+1%=33%)
8、丧葬费:
《最高院人损解释》: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58671元/年÷2=29335.5元
9、被抚养人生活费 :
《最高院人损解释》:
①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下数据仅指受害人为唯一抚养人的赔偿指数):
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
A、年龄 X<18岁 :21991元/年×伤残系数×(18-X)年=★元
B、年龄60岁≤X<75岁 :21991元/年×伤残系数×(80-X)年=★元
C、年龄 X≥75岁 :21991元/年×伤残系数×5年=★元
②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下数据仅指受害人为唯一抚养人的赔偿指数):
按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
A、年龄 X<18岁 :11397元/年×伤残系数×(18-X)年=★元
B、年龄60岁≤X<75岁 :11397元/年×伤残系数×(80-X)年=★元
C、年龄 X≥75岁 :11397元/年×伤残系数×5年=★元
注:若当事人并非唯一的抚养义务人,如对于父母的抚养,所有健在的成年子女都有义务,那么就需要除以相应的成年子女人数。
10、交通费:
实践操作:一般法院酌情认定300—1000元
《最高院人损解释》: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一般建议计费500元)11、残疾辅助器具费:
以实际产生为准
12、精神损害抚慰金:
实践中:一个等级3000元,最高50000元
例:10级伤残,赔偿3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其他
13、鉴定费:
伤残鉴定费用以实际产生为准
14、受害人亲属支出的必要费用: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5、财产损失:
以实际产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