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00:01:11来源:法律常识
企业职工发生工伤后,公司常常会面临巨大挑战,现实中,企业往往因为不懂得如何处理工伤事故,而造成企业成本增加,只有妥善处理员工的工伤事故,才能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工伤事故带来的法律风险和社会风险。
本期,小金与大家聊一聊企业如何应对员工工伤。
工伤预防
工伤预防能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有效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经济损失,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的重要手段。
主要有以下几项措施:
第一,开展安全教育,打好预防针。
企业应当对员工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相关安全问题,如具体操作规范、操作流程等等,以规章制度的形式,通过文件、会议等方式向员工事先告知,如此以避免安全问题的出现。
第二,与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对各种用工形式的员工,企业都应及时参加和缴纳工伤保险,尤其是房地产、建筑、生产制造和加工等行业,用工形式灵活,管理松散,发生工伤事故的几率明显高于其他行业。
因此,小金建议如果是职业病高发岗位或工作内容较为危险的岗位,企业可以额外购买团体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其他商业保险来规避额外的风险。
短时间看,属于额外支出,但从长远看,这有利于降低企业用工风险和成本,有利于保障企业的长远发展。
第三,值得注意的是,在全球新冠疫情尚未褪去之时,如果企业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为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感染新冠肺炎的,并不构成工伤。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明确表示,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者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出现后如何处理
单位作为工伤的“第一责任人”,员工发生了工伤,应该要怎样做呢?
第一步:工伤员工的救治和护理
工伤发生的事故现场大多在用人单位,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要承担及时救治的责任,对伤情较重的,应当及时将伤者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和治疗。
同时,企业应保存好救治医院开具的各项急救费用和诊断单据,以备工伤认定和工伤费用报销之用。
第二步:及时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给付等手续的申请和办理
1、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须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小金建议企业应避免瞒报或拖延申报工伤,否则,企业将承担延迟申报期间的全部工伤待遇。
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 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劳动能力鉴定
员工伤情相对稳定后,为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员工伤情相对稳定,停工留薪期满,企业应当为员工申请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
但是有一些劳动者处于某些原因,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或者拒绝治疗,对于这种情况,法律规定该员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对于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或者拒绝治疗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告知其可能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果,要求其配合接受鉴定及治疗。
第三步:发放停工留薪期待遇
首先,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四步:安排工伤员工岗位及经济补偿
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写在最后
工伤可以预防,但不能完全避免。
以上就是企业应对和处理劳动者工伤的关键之处,希望能让大家能够初步了解并重视企业用工中的工伤风险问题,积极投保工伤保险,构建完善的用工管理制度和应对机制,保障企业用工安全和稳定,为企业长远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