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01:05:13来源:法律常识
债务追讨在当下社会中非常普遍,个人与个人、个人和企业之间都存在着不少债务问题。因此,如何讨债也成为了令不少人都格外头痛的问题。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以下十种民事讨债法:1、和解法。2、调解法。3、仲裁法。4、诉讼法。5、申请支付令法。6、申请先予执行法。7、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8、优先受偿权法。9、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10、代位追偿法。
1、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也可请第三者“牵线搭桥”,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协商解决债务纠纷应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自愿;(2)合乎法律法规规定;(3)不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调解法:
债权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l.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3、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4、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但需要注意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
5、申请支付令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申请先予执行法:
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
(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②追索劳动报酬的;
③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7、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
当事人申办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债务人的资金和偿还能力证明;要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要提供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证明。
8、优先受偿权法:
按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9、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追偿权。
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10、代位追偿法: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通俗地说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民间借贷中欠债不还的情况比比皆是,而作为债权人就要想好可以通过哪些方法,才能有效的追讨回欠债。上述的几种讨债方法,可以供当事人选择,实际还是应当根据自身遇到的具体情况,从中选择一种或多种恰当的方式来向债务人追讨欠债,从而维护自身利益。
来源·法案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