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02:35:02来源:法律常识
春天来了,气温上升很快。再有60多天就又到了穿短衣、短裤的换衣季节。
每到此时,律师队伍里就会出现一群极具个性的律师——大裤衩党。
这些律师以自由、个性为由穿着五颜六色的大裤衩。
在家里穿自然没有问题,想怎么穿就怎么穿,没有人干涉。
可有些律师不但在家里穿,在律师事务所里也穿,到法院开庭仍然穿!
他们认为这样很拉风,很个性,其实大煞风景。
律师着装是有要求的,工作场所穿正装,开庭时间穿律师袍。着装不是强制,但应该倡导,律师袍则是必须的。
在公共场所、尤其是法院穿大裤衩是极不礼貌的。有律师因着装不正规被要求必须穿律师袍才可进入法庭,拒绝后被法院罚款就是教训。
一老哥某汉大学法律系毕业,分配到最高法院,通知他报道时,他穿个大裤衩就去了,结果以政审不合格为由被退回,至今仍然在社会上飘荡。
我们律师是社会公认的高素质人才,高素质不仅仅体现在学识、学历上,也体现在外表、谈吐等细节上。
换装季节很快就要来临,作为一名执业三十多年的老律师,我提醒大家:注意仪表,收起你的大裤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