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8 12:40:10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网6月23日讯(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梅建明)不足5岁的儿子摔伤,郝女士急得边打电话边掉眼泪,南京江宁东山交警中队的民警赶到现场时,郝女士心情才有所平静,并道出了事故的原因。
原来,近日,郝女士骑着电动车带着不满5岁的儿子回家。因担心儿子的安全,郝女士便一手骑乘电动车,一手扶着儿子。由于未注意观察和操作不当,致车把手跑偏,车辆失控后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据郝女士称,她让儿子半站立在电动车前侧脚踏板上,虽然骑起来时有些摇摇晃晃,但想离家不远,坚持一下就到了,因此没有当回事。为谨慎起见,郝女士右手扶着车把手,左手抓着小孩的衣服,往前骑时由于害怕儿子太小容易滑下来,所以注意力一直都放在孩子身上,对周边的交通状况根本没在意。
等行驶至江宁湖山路宏运大道路口段信号灯前15米处时,郝女士抬头观察路口情况,发现前方有很多排队等待的车辆,于是紧急单手刹车,结果车辆失控,摔倒至机、非隔离的护栏上。
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将母子两人送往医院。经医院检查,郝女士的儿子为外部伤情,并无大碍,郝女士这才放下心。
民警认定郝女士骑乘电动车至路口时,因车辆偏离正常行驶方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郝女士骑非机动车单手离把,搭载学龄前儿童,未使用安全座椅发生事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五)项、《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故郝女士负此事故责任。
通过民警交通说服教育,郝女士也认识到自己骑乘非机动车的错误行为。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