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为了找证据,女律师终于找齐证据

时间:2023-01-02 04:08:44来源:法律常识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梦影采访整理

我叫万淼焱,是个商业律师,大学学习的是公司法和证券法。我的主职是经济案件,专长是建设工程业务,拥有国家二级建造师资格。我在以商业案件的收益来养活自己。

这是我接触女性权益案件的第七年。我亲历了一个个“刻金”的名字暴露出性骚扰和性侵害的隐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长江学者”陈小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华裔教授徐刚……他们中的一些人被高校撤职,一些失去了种种头衔,一些遭到起诉。

他们曾经的“猎物”在与他们对抗。女孩们搜集证据,与校方沟通,以匿名或实名的方式公开揭发,并诉诸法律。我为她们提供法律咨询。

我现在已经不满足于抓住几个“禽兽”了。

公益案件不赚什么钱,当事人中的很多也没什么钱。这类工作我最大一笔收费是3万元,支付人是斯理安大学东亚研究学院副教授王敖。他指控徐刚教授性骚扰多名女生,被后者起诉名誉侵权。我是他的特别授权代理人。

我最近帮助的一个女孩是上海财经大学的在职研究生小文。2018年12月,我在成都的办公室里见到了她,她专门从上海飞过来见我。她告诉我,该校副教授钱逢胜把她困在校园停车场的一辆轿车里对她实施了猥亵。

大多数性骚扰发生在私密空间内,我们需要证据。当天下午,小文在我的指导下在微信上向钱逢胜套话。钱逢胜不知道,他对面那个柔弱迷惑的声音是我和小文在深思熟虑后共同发出的。一些时刻,他直接在和我对话。他承认了自己那晚的行为。

小文保存了两人的聊天记录。记录还包括之前钱逢胜对她的多次言语骚扰。在那晚的汽车内,侵害发生后,她偷偷开启了手机的录音功能。屏幕亮了一下,钱逢胜以为是来电,并没有发现。录音记录下了教授亲昵的话语和女孩抽泣的声音。

我陪同她去公安机关报案。我建议她公开举报,附上我们掌握的全部证据。举报前几个小时,我们与校方沟通,好让他们知道即将要面对什么。

发布公开信那天,我告诉小文,一周后学校就会表态。他们比我想得还快。上海财经大学当天成立了调查组。4天后,钱逢胜受到了开除处分,教授职务和教师资格被撤销。一周后,钱逢胜遭财政部会计司解聘,辞去全部5家上市公司独董职位。

这种高效代表了一种趋势:高校的态度在变化。去年年初,北航女硕士罗茜茜公开举报陈小武之前,已经和学校“拉锯”了数月,校内检举进展缓慢。再往前,一些学校更倾向于低调处理。

现在,他们必须要更快作出公开反应,这事关学校声誉。因为较快处理,上财表现出了较为负责的态度。我们不会将上财作为责任方,送上性骚扰案件的被告席。曾有高校负责人告诉我,没有谁想当国内第一所因性骚扰事件被起诉的高校。

他们没有别的选择,锤太实了。事件发生后,很多媒体联系我。我发了一条朋友圈:我没有做什么,起作用的是女孩儿的勇气。

小文大量搜索,在四川省司法厅的页面上获得了我的联系方式。她找到我的时候状况很不好,侵害发生后,她确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和抑郁症。几乎每周都有女孩接触我,通过电话、微信和微博私信。看到陌生人加我好友,我第一反应就是又有谁在某个角落经历了什么。我们的对话往往开门见山,在简单的问好后,她们开始倾诉自己的故事。故事发生在上个月,或是十几年前。

我的手机铃声深夜也会响,打电话的人在那头崩溃、自言自语或是泣不成声。心理学不是我的专业领域,但我很熟悉伤害是如何长久地影响性侵犯受害者。夜里比较难熬,她们觉得自己熬不过去了。

我会听她们哭一会儿,告诉她们先稳定一下情绪,几个小时后再和我联系,无论那时几点。我会建议她们寻找热水、零食和亲近的人。有时候,我甚至会帮助她们在苹果和柚子之间作出选择。

这是超出我律师本职的工作,我是她们临时而长期的心理医生。我其实更喜欢商业案件,我和客户之间是纯粹的代理与被代理关系。他们买我的工作时长,我提供法律服务。

这些女孩们找到我,不过因为我做好了律师的本职工作。其实性骚扰案件的处理逻辑和商业案件没有什么不同,需要的业务能力也没有高下之分。媒体常常谈论这类案件的取证之难,有些评价过于夸张了。任何案件的办理都有它的难点。

我相信,任何一个精于本职工作的律师,都能应对性骚扰和性侵案件。我认识的一些同仁都在默默地做着相关的工作。

可能我是少数被公众发现的。大家私下传递我的名字,一个案件引向更多案件。女孩们在黑暗中摸索,都朝我涌过来。我好像变成了她们能看到的一座灯塔。

小文的“胜利”在社交网络上引发热议,大家称赞她留存证据的机智。但我很明白,策略取得效果,也意味着下一次就没效了。钱逢胜们之所以会进入圈套,是因为他们太肆无忌惮了,从未遇到阻碍,因而掉以轻心。他们也会学习,与他们对抗只会越来越难。

女孩们面前还有一条更长的路。她们中只有极少数人能最终抵达法庭。日复一日,在公众看不到的地方,我听到的大多数哭泣不会有结果。找到我的很多人缺少证据,也没有清晰的诉求。一些受害者反复拷问自己:我这样是否对他公平,我是不是害了他的一生?

我曾代理过某大学国学院的一名女生。她将学院副院长和学校告上法庭,指控前者利用教师的职务和地位之便,对自己实施猥亵、性侵且造成心理伤害;后者未按教育部规定尽到保护学生的义务。

那起案件,我有很大信心能打赢。但女生最终在没有和我商量的情况下撤诉了。我知道她顶着极大的心理压力,我尊重她的决定。但我不能说自己没有遗憾。

总有人让我给年轻的女孩提建议,教她们如何保护自己。这里其实有个大大的误会。他们以为的性骚扰是黑夜、暗巷,激烈的暴力冲突。

现实中很少有这样黑白分明的场景。我知道的那些故事很多是暧昧的,充斥着情感纠葛。没有完美的受害者。很多当事人在侵害发生很久以后,才意识到那是伤害。

一个贵州年轻女孩联系上了我。她在一篇报道里读到了我,辗转经历了6层人际关系才最终和我说上话。6层啊,打个比方,就好像一只瞎眼的乌龟正好趴在一根漂流木上面。

据她说,已婚的小学班主任一直对她“洗脑”,介绍她阅读描述师生恋的琼瑶小说《窗外》,引诱她写出情书。她是留守儿童,父亲在浙江打工,她在爷爷奶奶照顾下长大。她想考上好大学,当个作家。教语文的班主任就是这个梦的具象,鼓励她,给她指导。

女孩告诉我,两个人发生插入式性交在女孩子满十四周岁以后。请原谅我语言的直白,我做律师太久了。男人把整件事弄得像一个奖赏,在她语文考试取得全班第一后,为她布置了烛光晚餐。

我太熟悉这个套路了,罪恶真的很缺乏新意。

我的父亲就是律师,在我们当地很有名。他有一个很大的黄色皮质公文包,里面装着他的所有法律文书。现在的律师已经很少用这种包了,大家都有笔记本电脑。我小时候,喜欢偷偷翻开这个包,看里面的文件。文件是手写的,细节很丰富、不加掩饰,对那时的我来说简直像小说一样。

那是20年前了。那些文件里的侵害行为,和我刚刚讲述的故事如出一辙。现在我接触过的这些案子里,“套路”也没有太多变化:编造粉红色的幻梦,宣称与学生之间是真爱。

我父亲偶尔代理当事人为强奸案的被告人案件。很惭愧,我看到他努力寻找原告女生私生活的污点,提供证明两人感情关系的证据。

那个贵州女孩,她说自己后来怀孕了,老师带她去另一个镇子做人工流产,被他老婆撞见。女人去学校大闹,男人拿出女孩的情书:是她先勾引我的。女孩被羞辱、退学,转到一所职业高中。

假设这些故事都是真的,没有这场闹剧的话,这个女孩也许会一直以为自己正陷入爱情。但她总是要醒的,因为侵害者总会露出真面目。听说他早有“前科”,数年前对另一个女孩下过手。

她说,梦想随着对这个男人的失望一起失去了。我看过她当年的作文,太梦幻了,但也有灵气,我们没法预测她本可以在写作方面取得什么样的成就。

我无法在法律层面给她任何建议。时间过去太久,证据很难收集。听起来,她的老师很狡猾,法定起诉时间都可能过了。

我是律师,我知道我能做的其实有限。有时候,人们期待法律去承担社会其他方面的责任。原生家庭有没有起到引导作用?学校是否有力地干预师生间发生任何感情纠葛?

女孩们要拯救自己,策略和技巧没有那么重要。法律只能成为已觉醒的女性的武器。

1983年,全国妇联第一次提出“四自”,号召中国妇女自尊、自爱、自重、自强。我觉得这些品质在今天还是有价值。我们需要这样的女性教育。

我受着这样的教育长大。我的祖母是个极有决断的女性,她18岁离家参加革命,历经了这些年新中国妇女地位的变化。她一生没有女儿,我是孙辈中她最看重的孩子。从小,我就被教导要读书拔尖,样样不能比男孩差。有一次,我搭了男老师的车子回家,老太太狠狠揍了我一顿,让我以后再累也自己走。

少女时代,比起《呼啸山庄》,我更爱读《简爱》。我心中的爱情应如《致橡树》,有红硕的花朵,像沉重的叹息,又像英勇的火炬,以树的形象和爱人站在一起。

我20岁出头时,跟着一位法律界的前辈,从省城去一个县城办理一桩刑事案件。刚到不久,当地中院的副院长兼审判长,握着我的手,约我晚上去喝啤酒,聊聊案件。我没有拒绝。那是一个很重大的案件,我初出茅庐,很希望能尽量推动。而且我想,公共场合,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

前辈是我的法学教授,也是一位有名的律师。他听说我晚上的计划后震怒了。他劝我说,我是他的学生,也像他的女儿。他不愿意看我这样交换工作上的成功。

我那时还太年轻,这是很深刻的教育:有些事情,一定不能迈出第一步。

我曾以为,所有女性都理应像我一样,直到我认识了李彦。

李彦是个四川女人,44岁那年,她在又一次被丈夫殴打后杀死了他,分尸、烹煮并抛弃。2012年8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她死刑立即执行。

李彦的弟弟要上诉,当地已经没有一个律师敢接这个案子了。他去北京寻求帮助,没抱多大希望,死马当活马医。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中心的徐维华律师和郭建梅律师接受了他的委托,但他们开始时没机会来四川。我的名字被提到了。我那时从未接触过这一类案件,不过是恰好符合标准:一个省城的女律师,办过几件案子,办得很漂亮。

2013年的冬天,李彦在资阳市安岳县的看守所,我在深圳出差。我的同事代替我去会见她,在看守所外一家打印店扫描了手写的会见笔录,传给了我。我看完就坚定了:这个案子一定要做。飞机到成都已经是深夜,天很冷,我还穿着温暖南方的薄衣服。

那个春节,我满脑子都是案子。我几乎每天去看守所和李彦会面,详细了解她的案情。出了看守所,我就拿着会面中得到的线索,四处找证据,坐车走一遍李彦的抛尸路线。那时我的执着与妇女权益没什么关系。我是个律师,律师的本分就是竭尽全力去挽救自己的当事人。

李彦将我看作她的希望。她告诉我她的生活,如何不顾家人反对与谭某结婚,婚后丈夫如何砍掉她左手的手指,揪住她的头发往墙上撞,多次将她锁在户外的寒夜里。她向警方、医院、当地司法部门和当地妇联求助,都被告知忍耐。谭某多次向她表示要悔改,她想过离婚,但终究没有鼓起勇气。

直到那个夜晚。她告诉我,丈夫在屋里,把花生米装进气枪射击。她害怕、躲避,却引发了他的暴力。她顺手拿起架在床边的火药枪管作势要回击。丈夫说“你打嘛”,她真的打了。男人瞪他,她以为他要打死自己,于是又开了一枪。

每次会面结束,办完所有离开的手续,已经是下午五六点钟了。这么晚结束已经违反看守所的规定。但工作人员同情李彦,默许了。李彦在里面表现很好,有警官第一次见到我时对我说,你一定要帮她。

看守所四面墙高5米,我在墙里面。我要离开时,守卫的警官已经下班了,我需要呼唤人来给我开门,经常喊上很久。四川那时的天已经很黑了,嘴巴呵出白气。有时,我觉得我自己也要被关在这里了。

高墙外乱成一团。谭某的亲属表现出了暴怒,挨个去找案件的证人和办理人员,宣称要让李彦血债血偿。进入法庭时,我被丢了一只鞋子。庭审中,谭某的家属聚集多人在听众席叫骂。我是四川人,那些脏话我听得懂。我听到他们细致描述如何强奸我,如何强奸我的女儿。

对此,我很平静。我从小不怕事。因为父亲的关系,我经常出入案件现场,跟在法医叔叔屁股后面为他们递工具。小流氓找我麻烦,我直视他的眼睛,用四川话嘲笑他,告诉他:我认识的黑道人物比你听过的还多呢。

能震撼我的是李彦。我问她,谭某没有声息后,她为什么不打电话报警找救护车。她说,自己的手机欠费停机了。这个举动很可能直接导致了她命运的不同。报警即意味着有施救行为,她也不会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因恐惧而分尸。这些都将影响她最终的定罪。

其实,紧急求助电话不需要话费,停机了也能拨打。这是我以为的常识,她却不知道。

我第一次意识到,一些女性的世界有多狭窄。一步错,步步错。我处在李彦的位置,不一定能作出比她更好的选择。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彦故意杀人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判决依法改判李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我对这个结果很失望。我给李彦的家人发短信,说对不起。

李彦成了中国法律史上的一个坐标。关于她案件的讨论促进了《反家庭暴力法》的诞生。我后来又接触过几起家庭暴力后的杀夫案件。那些案件里有多少李彦的影子啊。这些女性,最多被判十二年有期徒刑。

我有时会想起,在一次会见中,我谈到办理她案件的检察官曾被评选为“四川省最美检察官”。她一贯轻言细语,那时却突然激动起来。

“万律师,我觉得你比她漂亮一百倍!”她站起来,大声对我说。

我有点吃惊,然后忍不住大笑起来——我长什么样我自己心里还是有数的,我也不追求这个。但我还是很高兴,我知道她是用一种极其女性的方式,在向我道谢。

从李彦的案子起,我开始接触女性权益的公益案件。我至今从没接受过法庭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每次都是当事人找上我。

我现在非常希望一天能有48小时。每天夜里11点之后我才下班,到达律所的地下车库时,几乎已经看不到其他的车了。律所地处保利中心,是成都市著名的繁华地段。我开车回家时,街道都空了。

我最近做的这桩公益案件,可能会成为中国将公司作为第二被告的职场性骚扰第一案。我已经为之付出了400个小时有效工作时间。四川省妇联的保安看见我来就笑,他知道我做这个案子,就拿1500元的律师补贴。

可我能做的比起需要做的还是太少太少了,我毕竟只是一个凡人。我希望有年轻律师加入我。公益案件不该成为新律师的练手案件,它需要成熟有经验的律师。

放眼世界各国,维护权益的需求上升到法律层面的改变,直至法律体系完全成熟,都需要时间。反性骚扰这条路,美国走了40年。而中国从出现求助到形成概念,直至如今,也不过20年的时间。我们在进步。

我的女儿,你的女儿,她们那一代会不一样。

十几年后,我和李彦也能在高墙外见面了。李彦那时年近60岁。她希望能报答我,曾提出出狱后免费给我做一年保姆。她把自己看得这样卑微啊。

我很难受。我只愿她能做个普通女人,带带外孙,跳跳广场舞。

至于我自己,也许那时候已经不做律师了。我不想人们一讲起女性案件就说到我。有了这个标签,我万淼焱是不是都不好意思在成都街头抠鼻子了?我其实打小儿就不想从事法律工作,看太多了。但我只擅长这个,一晃居然也做了十来年。我还有很丰富的人生。

我读金斯伯格女士的传记,她说她在做律师的10年里,推动女性群体的权益保护,争取性别平等。金斯伯格现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也是最高法院第二位女性大法官。她总戴着一条珍珠项链,瘦小、强硬、言语犀利,从未被击倒,无论敌人是保守势力还是癌症。

我也给自己10年,从李彦的案件算起。

我把那些做过和没做成的案件资料收藏在纸盒里,堆满了我半个办公室。我还习惯拿一个巨大的黄色皮质公文包,像我父亲用过的一样。我相信这些一定会有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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