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8 13:42:05来源:法律常识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邵可强
2月28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一起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
今年2月19日6时20分许,驾驶人孙某驾驶车牌号为京KEC9XX棕色小型普通客车沿京港澳高速由北向南行驶至740Km+550m处,与中央护栏相撞后翻到右侧路边沟内,乘车人任某甲当场死亡,乘车人杨某、任某乙受伤送至医院抢救。
2月21日15时23分许,任某乙经抢救无效死亡,22时12分许,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驾驶人孙某驾驶车辆行经施工路段严重超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警方调查得知,驾驶人孙某从北京驾车返回许昌,长时间驾车,涉嫌疲劳驾驶;同时孙某全程使用定速巡航128公里/小时,在施工路段虽有减速,但车速仍严重超过限速80公里/小时的要求。此外三名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加重了事故后果。
河南交警提醒,驾驶人驾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集中精力、安全驾驶,不得超速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连续驾车4个小时要到服务区停车休息不低于20分钟。
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遇到不良天气,要降低车速,保持安全距离。
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至施工路段时,一定要减速安全通过,不得超过限定车速。安全带就是生命带,车辆驾乘人员一定要系好安全带。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王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