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1 10:22:06来源:法律常识
股东决议与股东会决议
一个人为股东的公司制,其最高权力机构出示的决议文书叫股东决议。两个人或以上为股东的公司制,其最高权力机构出示的决议文书叫股东会决议。股东决议不能写成股东会决议,同理股东会决议不能写成股东决议。
《公司法》第11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客户融资行为必须出示最高权力机构的决议意见这是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之一,这个决议就是股东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这个决议名称是股东决议还是股东会决议,这要根据股东人数的不同确定不同形式的决议题目。
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一个人或一个公司投资的法人公司叫单独出资即独资公司,独资公司出示的最高权力决议叫股东决议,不能写成股东会决议,我们可想想独资公司的股东自己怎么与自己开会,所以,独资公司出示的最高权力决议没有什么股东会之称,一个人的有限责任公司即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参见《公司法》第六十一条),这一点在公司章程中也有与《公司法》一致的规定。股东所做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参见《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