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12:30:06来源:法律常识
前几天写了篇代理词的文章,有当事人私信问怎么写。首先,代理词是律师写的,当事人写的不叫代理词,那叫补充说明。
真正的代理词是开完庭之后,进行观点(包括庭审观点)的大汇总。补充说明也可以参照适用,本质内容都是一样的,两个重点,一是对法官在开庭时问的问题,你觉得答得不全面的,进行补充完善。二是,你对你前期观点和庭审观点进行融合搭配,把最终观点凝练下。
其实代理词,有时候又成了法庭辩论的书面翻版了,因为大多数案子,在法庭辩论时双方说不了多少话的,可能法官直接打断或者让你停止,你还不好不停。而且法官不让说,书记员也会停止记录,你说了也没啥用。
很多人在开完庭,都是直接等待判决,但如果你真的觉得庭审发挥有问题,并且有改善的空间,那你一定及时、大胆地联系法院,该提供的材料再提供。前期永远比后期更有机会,别让自己后悔。
(如果你有法律问题,可以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