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12:35:03来源:法律常识
朱女士问:我做水箱生意,今年一家一人公司以8万元向我购买一个水箱,签有合同。送货后,对方法人只付了4万元,余款至今未结清。我可以要求该公司及公司法人还清欠款吗?
韦英梅律师解答:可以。依据《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独立的事实,确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在其未完成举证证明责任的情况下,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0月20日(周三)值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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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王秋明,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处理民商事合同、民间借贷、婚姻家事、公司法、劳动争议等诉讼纠纷及企业合规、尽职调查等非诉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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