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12:53:21来源:法律常识
上一篇大家了解了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篇文章为大家总结一下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的具体流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途径解决劳动争议。
一、协商
协商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实现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争议后,双方就解决争议、化解矛盾、协调劳动关系共同商谈,以便达成和解协议的行为。经协商所达成的和解协议是当事人的共同意思表示,双方应当认真履行。
二、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以下组织进行调解:
1. 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 村委会、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
3. 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双方经调解后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方才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三、仲裁
劳动者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应该亲自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携带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等有关材料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的立案接待处申请立案。仲裁委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将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下面是劳动仲裁流程图)
四、诉讼
诉讼程序诉讼程序时处理劳动争议的最后一道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未经仲裁的劳动争议,法院将拒绝受理。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大多数地区是二十四小时人工服务。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需要拨打114进一步咨询。)
注意!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劳动纠纷不经过劳动仲裁直接去法院起诉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在提起劳动诉讼前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才能提起劳动诉讼。
(附:劳动仲裁申请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