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14:47:06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一段疑似“四川射洪发生一起夜宵店打人事件”的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发布时还添加了“再现唐山打人事件”等文字内容,引发网友热议。6月12日,当地警方发布通报称,系当地一家跆拳道馆馆长为蹭热点摆拍的视频,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相关涉案人员已被抓获归案。有律师认为,此举不仅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还可能涉嫌犯罪。
官方通报
此前有网友发帖称,“唐山打人事件”发生后,在射洪也有一起类似的事件,只不过视频内容变成了女生被调戏后,一名陌生男子见义勇为打跑了骚扰者。有网友怀疑视频真实性,怀疑是摆拍。
6月12日,射洪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针对该视频反映情况展开调查,现将查证情况通报如下:11日,李某峻(射洪某跆拳道馆股东)与董某雷(该跆拳道馆馆长)为蹭热点从而达到宣传跆拳道馆的目的,组织谭某、钟某莹(女)、张某彤(女)、王某、何某庆、成某同、杨某等7人,于当晚在射洪城区某烧烤店外摆拍女子被调戏,男子见义勇为打跑骚扰者的视频,并剪辑添加“再现唐山打人事件”“续唐山事件后”等文字内容上传网络造成不良影响,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已被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网传摆拍视频截图
射洪公安郑重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射洪摆拍事件涉嫌发布虚假信息,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的规定,散布谣言,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此外,因发布虚假信息、散布谣言,造成特别恶劣的不良影响的,甚至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依据《刑法》第291条之一的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属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亮表示,因为在社交平台上,网友发布虚假信息的现象屡见不鲜,《刑法修正案(九)》在第291条中增加一款规定惩治此类行为。如果为了赚取关注度或点击量,故意编造发布虚假信息,以往可能是治安处罚,行政拘留几天,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了。
极目新闻记者 杜光然 综合平安射洪、青蜂侠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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