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14:50:54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还剩下最后一个月了。起笔的时候,我到律所做授薪律师整一个月。
这一个月和家人亲人打电话,我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是“你忙你的吧”;他们每次都会说的一句话是“记得吃饭”……
这个才是前言:我想从企业法务岗跳到律所接受诉讼业务系统锻炼,小可爱想从顶尖团队跳到独立律师,Joyce想从一个小城跳到“北上广”,小傳可能想从现在的小平台跳到大机构提升技术水平……再刷开朋友圈,你会惊讶发现,当年同窗同袍的好朋友们,怎么都处在“要么累死要么饿死”的两个极端?
一个月的时间里,工作饱和,思考也饱和,今天就将自己从公司法务岗跳到律所做授薪律师一个月的境遇感悟分享给大家,包括自己为什么做授薪律师、选择授薪律师后怎么进行心理建设、授薪律师为什么要注重团队合作、授薪入职前哪些内容要和BOSS谈清楚以及什么时候独立等几个方面,观点不当之处,还请各位指正。
一、为什么做授薪律师?
每一位律师几乎最终都要宿命地走向独立,但是没有捷径。
在一个相对稳定的“体制”内待久了,求稳的意识特别强,一个月要是没有收入会特别慌,所以从企业法务岗离开之后,抱着求稳的心理,考虑了很多因素,最终结论是月净入能够在“职平工资”线上,我还是去了授薪制律所。主要是综合考虑了「个人条件」和「执业环境」两个方面的情况:
比如按照一个月我最多接两个5000块钱律师费的案件,律所提走20%、社保交10%、办案成本10%,再平均扣除办公室/卡座费/管理费等综合成本10%,剩下来的钱我可不敢保证这个月有没有要随份子的?
所以在“职平工资”这个能够在所在城市收入中等偏上的收入概念下,我的决定在当时亦或是此时,自己内心上一直过得去。虽然自己当初离职后做授薪律师不是我的初衷,也绝对不会是大多数律师同仁的初衷,但至少暂时我也不会是两眼一抹黑,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东西。
二、选择授薪律师后,怎么完成心理建设?
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没错,我是2021年11月1日与律所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与独立提成律师的《聘用合同》有本质上的区别。
入职第一周,我被分配到手13个案件;第二个星期的周末,关闭电脑前看了一眼待办清单,待处理案件更新到24件。这还不是类似于银行、保险这类的批量案件。每一个案件都需要深度处理:证据整理、法律文书起草、调档、检索、研究、立案、应诉……里面有超过一半的案件类型,是之前从来没接触过的类型,甚至还有在我有限的认知里,听都没听过的纠纷案由。
这使我想起计姑娘的在第一个月快结束的时候莞尔的一句话,“杰哥的精神状态日渐憔悴,眼瞅着就撑不住了”。
她的一句玩笑话,其实是大多数授薪律师的内心真实写照。真的有可能在某个瞬间,我们就会“撑不住了”。那支撑我们坚定不移地走下去的是什么呢?
(1)物质待遇。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谁还不是为了当初那个能够过上“骄奢淫逸”的目标才来做律师的?
(2)快速积累诉讼经验。这一个月, 案件繁多,每日面对错综复杂的证据过程中,笔者也由此得到非常好的实务锻炼与理论提升。被大量的案件“喂手”,并且是自己深度桥架在当事人、办案机关之间,这会使得我们可以在短期内获得丰富的庭审经验,快速提升沟通、诉讼和问题解决能力。
但是切记,不能抱有“拿死薪”工作性质中常有的完成工作任务的心态,只是为了“开庭而开庭”。
即使案件繁多,也尽可能地利用时间和机会总结,哪怕是随手记录某某法院立案所需填写的格式材料,哪些需要当事人本人签字,哪些律师可以代签?或是整理哪些法院会安排院内集中学习/会议时间,避开不收案时间?或是什么时段哪条路会非常拥堵,绝对不能走?或是清楚当地哪些类型案件被集中管辖?甚至是哪些法院以“接受货币的一方”不能立案管辖?
时间是律师最值钱的财富,经不起浪费。我们也怕三五年之后,被当时一起开跑的同伴甩开太多。而我们每一次的留心,也许都会让我们下次办案有更高的质效,获得团队、当事人或是办案机关的肯定。大家在被象牙塔隔绝之前,都接受过体系化的法学研究训练、善于进行案例和法规调研,但我们也应当注重这些宝贵的经验,有意识地去收集和整理。
上述内容个人感觉不适合非诉授薪,毕竟我入职的是诉讼团队。
(3)资源建设管理。受雇佣就得贩售时间,想独立就要有资源,说来残酷,但这才是我们之前被象牙塔隔绝的“后社会真相”。所以,此阶段一是要让更多的人知道我们是律师,二是让更多的当事人感触到我们的服务。这两点最重要的是外观表象“标签”的第一直观。
以当事人对象的角度来说,就是:当事人有一个法律问题,知道我们是律师,相信我们能解决,愿意委托我们。强调一点,不要主动地、刻意地去“挖”团队或者同行的客户,因为报应屡试不爽,自己最多也只是收获了金钱而已。虽然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就很矛盾,不是吗?
(4)职业规划能力。每一个人的事业心不尽相同,这得根据个人情况。敝以为既然没有转行的想法,抱一些事业心,会让自己的工作更有驱动力。
起初的我们都缺少职业规划能力,要么是没有规划,要么是没有能力,但从跌跌撞撞懵懂入世到逐渐找到职业路径方向,应已明白既要有规划,又要有能力,相辅相成。现在的泪和汗,是为了更好地服务自己。
以上这些理由不知道是否足够正在阅读的你完成心理建设,我是靠着它们撑了下来,就这样进入12月了。这样建设的过程,需要循环往复,我每次累了的时候,都是猛灌一口这样“又毒又香”的鸡汤。
三、授薪律师为什么要注重团队合作?
授薪律师的架构基本上是BOSS带着组员团队合作一起组队打怪升级,因为一个人打怪又慢又无聊。如果仅仅是作为团队里的一员,就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协作配合,千万不能以自我为中心。
团队怎么说也是一个职场,没有人会一直配合他人的喜好,或者容忍他人的脾气,因此给别人添麻烦就有些幼稚了。我总觉得,只要自己不是那个麻烦的人,就不会有人麻烦自己。
团队协作,不是说自己要做“螺丝钉”,而是尽可能实现经办案件在团队中“交叉”:一是通过团队的交叉复审,挑出或者指导自己材料的问题,实现在工作中学习的目的;二是防止只有自己知道自己在干什么,通常授薪诉讼团队的案件开庭量很大,法院有时候给的开庭通知时间甚至不足一周,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冲突问题,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
换一个角度来说,执业多年的老律师,不是独立提成律师,就是授薪律师的BOSS。我们做授薪,还不是因为我们没有满足“执业多年”这个条件吗?
所以当一个合格的成员,就把自己当成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通过团队之间的协作,是为了更好的多学多得。没有哪件事是白做的,我们多少都会在做事的过程中收获一些东西。说得再难听一些,团队中也没有哪个人是不可替代的,不会因为某个人的离开就半途而废。
那些默默坚持下去,走到最后的人,才能看到自己辛勤的成果。
四、授薪入职前哪些内容要和BOSS谈清楚?
不要盲目授薪,不合适就换的思维,可能会让自己的履历非常难看。授薪入职前,建议充分了解律所或者团队的业务类型、授薪模式、业务端和费用的情况,和BOSS敞开心扉地谈清楚。
(1)了解作业类型
以业务类别划分,授薪律师可以分为非诉、诉讼两类。非诉不谈,诉讼律师的模式总结一下可以分为两类:
不建议“螺丝钉”模式。不是说这种模式不好,恰恰就是因为太专注了。
“分配式”模式也有明显的弊端。最显著的杂而不精,会大大增加变为“万金油”的可能性。这显然已经不符合行业细分的趋势。惟希望我们能够牢记初心,在掌握拨开云雾的能力之后,坚定自己的方向。
但是经过这一个月的锤炼之后,个人感觉小团队化的协作模式会占据律师行业业务模式的重要一席。团队化合作让什么案子都能做、什么官司都能打、每个环节都能干成为可能,更能适应客户高层次需求。
(2)了解授薪模式
这个说来就比较简单了。授薪制律师或是团队通常采取的是固定薪酬;有的是半固定模式。半固定模式大概又包括底薪+提成、底薪+绩效的模式。底薪+绩效好理解,底薪+提成中的“提成”概念,建议还是需要了解清楚的。
底薪一般是做案源中心(BOSS)的任务给的固定报酬,这个“提成”是和“绩效”等同概念的HR管理模块,还是鼓励授薪律师发展个人案源?如果是指个人案源单独提成计算,就很值得考虑。例如底薪5000元,个人案件在开票金额内提成50%,这样就很人性了。
(3)了解团队业务端
这是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简单地说就是我能做什么?我要做什么?我能做什么,需要充分披露个人的情况给BOSS;我要做什么,是老板决定的。同时了解目前团队成员人数、业务倾向等,有没有批量案件?批量案件就是指银行、保险、不良资产等类型化,以人为核心生产力的案件。
通常授予负责前后端业务统办的,前端业务包括客户接待咨询、拜访回访、沟通,后端对接办案机关的,就很有价值。
(4)了解各项费用
授薪律师一般没有办公室/卡座等管理性费用。费用主要是了解社保、公积金、差旅费用报销、补贴,继续教育、业务学习费用等,甚至什么时候发工资,结算提成费用。
没必要觉得还没入职就问这些,是不是显得过于功利?大可不必。充分的了解,是为了以后良好的融入。格局大气的老板,你不问,也会把这些摆在前面说清楚的。
五、什么时候独立?
囿于入行门槛,法律行业的发展路径和结构其实非常明晰。或者是我们的“宿命”,最终大家都是要独立。律师们面临的选择:无非带团队,或者被团队带,不想扩大规模或者一心多用的还可以选择单打独斗和夫妻店。但说来说去,什么时候才能独立?要是有下面情形出现的时候,就不要犹豫了,下决心吧。
(1)常年受老板压榨,工时混乱,工资奇低,老板争取诉讼业务的方式还是颇让人不齿的低价竞争,某日因为对案件解读的不同理解,又与老板发生争执,于是甩手不干,临走道一句,“大爷我还不伺候了。”
(2)跟着BOSS打怪升级,贡献年轻的热血和时间。谁曾想,岁月无情,转眼到了进入团队的第三年,工资涨了一倍,可是客户一个也没接触累积到。眼看着在独当一面之前中年危机更先到来……
(3)愿意找自己咨询的当事人越来越多,有客户指名愿意委托自己,亲朋好友中时不时有一两个小案源。
其实,对很多的律师来说,独立或者不独立其实是性格和际遇的随机结合。试想如果你和老板一拍即合,互相欣赏,业务方向一致又能配合无间、分配合理,谁又想要打破平衡徒生争执?正如我在开头说得一样,成年人的世界里,总是用最平静的语气,讲述好像是旁人的事情。
写到这里,我还在想,我们为了我们的工作能完成得好,为了能在这个岗位上不辱使命,而放弃了很多能够给予家人亲人关爱的时间和机会,与我们为了可以不给我们的家人和亲人留下更多的遗憾,能够给他们更多的爱,而去放弃一些我们自己觉得对自己非常重要的一些事业和工作的机会,就到底哪一个选择,是更勇敢的选择?
“宿命”是目的,不是目标,目标要有1、2、3……独立,有时候是勇气,有时候是能力,有时候二者都要。希望大家都能早日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