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8 15:15:04来源:法律常识
公司的发展中,越来越好了,在开拓市场中,做大做强了,需要设立新的公司,是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更好啊,如何来界定呢?
首先我们要了解子公司与分公司办事处的优劣,再来抉择!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可以说成母公司的一个部门,没有独立的法人,不能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所有的责任都是由总公司来承担,也没有汇算清缴的资格,收入需要上交给母公司,合并利润,税收也是由总公司来缴纳,它的好处在于分公司亏损,那么他的亏损可以抵扣总公司的利润,少缴纳一些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是由母公司投资设立的,有独立的法人,母公司的资金投资给子公司,承担有限经济责任,无限盈利收入,它是独立的法人,总公司也可以隔离风险,也是独立的收入纳税,就相当于是一家新的有限公司,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纳税。
假如我总公司在上海,那么我要去外省(如重庆)开拓新市场,那么我在重庆成立分公司的话,重庆分公司去签订业务合同,风险是上海总公司来承担,税收一般也是汇算到上海来纳税,如果是以上海总公司投资成立重庆子公司,重庆子公司承接的业务,所有经济责任由重庆承担,隔离了上海总公司的风险,上海总公司又能控制,独立的核算还能节税。
个人建议还是做子公司去开拓市场最好,我们也可以从节税出发来筹划!
目前在税收优惠园区内,针对有限公司是有税收返还奖励优惠的,对于入驻公司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可以返税地方留存的50%-75%,当月纳税,次月退税,这是地方财政对于入驻的企业的一种扶持,帮助企业经营,增加了竞争力。
公司在园区内成立一家子公司,使用子公司去承接业务,把税收缴纳在园区内,地方财政会在次月退税给企业,企业一年退税就可以节省三成以上的税收,可以有效的减轻企业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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