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2 18:22:28来源:法律常识
律师/ 付磊
律所/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编辑/ 喻洁
律师
简介
姓名:付磊
职务: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
个人履历:刑民交叉事务部主任,合肥市蜀山区政协委员,安徽中山法援维权中心常务理事,业务部主任,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安徽省律协参政议政专门委员会委员。2016年,获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全国先进个人表彰;2017年,被评为合肥市第三届十佳公益律师,并被安徽省律师协会授予十佳律师称号。
申请低保的条件是什么?
观众提问
我父亲患白内障严重失明,子女也有病,家里条件比较困难。可一直没有申请上低保和贫困户,村干部说办理不了,请问律师,我家符合低保条件吗?
律师解答
该观众叙述的有限,低保的条件,首先,需要由申请人去申请,原则上说,根据低保申请的办法,应当是户籍条件,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还有家庭财产的情况,严格按照这几点提出申请,对照标准来提出。申请凝的保护和贫困户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标准也不同。
低保政策属于民生工程的一项,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个人低保申请需具备一定的条件,且城市和农村个人低保申请条件有所不同。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条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民发〔2012〕220号)第四条规定了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低保申请的条件
一、城市个人低保申请条件
一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居民,无论在本市何地居住,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四城区165元、县市130元)的,均有从居住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员。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所有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含继承、接受赠与、遗属补助费、偶然所得等)。
二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办程序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由户主通过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居民户口本、身份证、收养证、婚姻证书、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下列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二、农村个人低保申请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向相关部门递交个人低保申请书。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在递交个人低保申请书的同时,要将相关证明材料准备齐全,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核。
那么低保申请流程具体是什么呢,继续跟小编往下面看!
法律贴士
一起看看吧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安徽第一
融媒体法治节目
如果您需要帮忙、维权,给我们提供线索
欢迎拨打栏目热线
0551-6365 1515
媒体合作请联系
Bubble--Kw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