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06:56:31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有当事人向律师提问:
张先生因为朋友李某是他的好哥们,李某想做点生意就问张先生借款30万。张先生考虑到李某是自己的好朋友,而自己手头也刚好有一些闲钱。最后和李某商量,只借给了李某20万元。但是眼看借款都快一年了,2019年也快要到了,张先生想要回欠款。但是李某却失踪了。所以找的了律师!
张先生:一年前我借给了我朋友二十万,现在他人竟然失踪了,我该怎么办律师?
律师帮忙:
民间借贷,找不到欠款人时,该如何讨债?
主要有以下3种方式:
1、若债务上设有保证人,可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保证人清偿债务后,可向债务人追偿;
图自网络
2、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时,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公告时间一到,不管被告是否看到了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若被告在庭审中缺席审判,经法院审理作出判决且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申请强制执行;
图自网络
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
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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