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10:31:4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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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22期】
安仁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
检察诉讼服务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检察诉讼服务工作,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自2022年3月23日起,本院将启用防疫期间相关业务办理流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所有进入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大厅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信息核验。从外市返安和来安人员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
2.健康码、行程卡、场所码异常或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或者身体不适者,建议暂缓来访,或采用邮件、电话、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等方式信访。
3.来访人员办理业务过程中,请注意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在等候区避免逗留及聚集,并保持安静。
侦查机关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各类案件,请遵守本公告来访接待的相关规定,并提前在案件管理微信群或者电话预约,预约电话:0735-5224157。
律师和当事人可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以及开展辩护代理网上预约等。律师阅卷可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拨打0735-5224157提出阅卷申请,以提供电子卷宗阅卷的方式阅卷。确需在本院查询案件卷宗的,可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进行网上预约或电话预约,我们将合理安排申请人分时阅卷。律师或当事人需要提交材料又不便来现场办理业务的,请将材料邮寄至安仁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或案件管理大厅。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全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对工作的影响。由此造成的不便请您谅解。
特此公告。
安仁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23日
审 核:彭新娥
【来源:安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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