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11:52:04来源:法律常识
南都讯 5月11日与中介、买家签订卖房合约,但时至今日房产交易却无法继续,陷入僵局。近日,来自苏州的谭先生向南都投诉称,怀疑自己遭遇了珠海某找房中介平台的套路签约。对此,门店方德佑格力广场店和该找房平台方面回应称,合同确定存在问题,但只是工作失误,并非“签约套路”,已经在积极处理,并愿意承担谭先生损失。
德佑格力广场门店
业主:怀疑遭遇“套路签约”
谭先生介绍,自己是江苏苏州人,有一套房产位于珠海拱北,今年想卖房套现。出于对平台的认可,他将售房信息上传至了某找房平台APP。不久后,他接到珠海德佑格力广场店的中介经纪人电话,表明有买家愿意购买他的房产。5月11日,从苏州赶到珠海的他,在德佑门店与买家、中介公司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约定交易价格为93万元,买、卖双方居间服务费分别为9300元、10000元。签约后他收取了买家10万元定金。
由于房产尚有按揭,签约后,谭先生便开始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但在继续执行合同时遭遇了问题。
谭先生表示,他提出按合同请买方尽快履约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开始德佑门店经纪人以各种理由搪塞,说对方在准备资料。多次催促下,经纪人直接表示,客户不配合办理贷款,而且当初签署的合同有漏洞,导致无法履约。
直到这时,再次查阅合同,他发现了诸多问题。
谭先生向记者表示,首先,他发现虽然自己签的三方合同上印有“德佑”字眼,但上面的居间人公章却是一家叫“珠海惠居寻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公司;其次,合同签约的并非是买家本人,而是一个委托授权人,另外支付定金的账户,却又是第三人;最让他疑惑的是,合同中关于买家按揭贷款的时间并无约定。
合同中并未约定贷款流程时限。
除了以上几点外,他还表示,自己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查询发现,自己的网签合同房屋交易金额为88万元,而非实际的93万元。最令他不解的是,自己的房子还有一笔抵押记录,抵押金额为10万元,而抵押申请人是德佑格力广场店的负责人。
网签合同价格为88万元,而非93万元。
不动产登记查询到房屋多了一笔抵押记录,抵押权人为德佑格力广场店店东。
“我怀疑自己遭遇了‘套路签约’”,谭先生称,他之前就听说过,有中介通过类似方法以低价“锁定”房屋销售权,以赚取差价。
记者核实:合同确有漏洞
对于谭先生投诉,记者也先后查看了三方的合同,并前往德佑格力广场店求证,另外记者也向购房者王女士、上述找房平台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了解。
记者发现,三方签署的合同为德佑品牌官方的统一格式合同,内容由经纪人进行填写。记者将合同发给多位律师查看,律师均表示,该合同在流程约定上,确实存在问题,一是对买房贷款时间的约定上未进行填写,二是关于房屋解除抵押资金来源,也未有明确约定。
对于谭先生讲述的其他情况,记者也一一进行了核实。经核实,为谭先生提供居间服务的德佑格力广场店,系加盟店,其法律主体为“珠海惠居寻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购房人、代理签约人、打款人也确系不同的三人。
根据谭先生在珠海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的《珠海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和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两份资料,其中确实能看到,房屋买卖价格为88万元。且在抵押登记情况一栏中,除了银行按揭抵押外,还有一份案件编号为da20201600的抵押记录,抵押权人为德佑格力广场店负责人刘某,被担保主债权数额为10万元。
德佑:只是正常合同纠纷
正常的房产交易为何会陷入僵局?记者也致电了买方王女士,王女士表示,自己也不认识德佑方面的中介,只是一个正常的购房者。之所以最终没有办理贷款,主要是两方面原因,一是业主没有及时去解除房产抵押,二是自己获悉经纪人曾私自去联系自己的贷款银行,了解信息,她认为这是对自己的极大冒犯。此外, 她还向记者表示,因为人在北京,所以第一次的签约是委托他人进行的,“10万定金转账的人是我的母亲,也不是其他人”。
对于买卖双方的说法,德佑格力广场店经理,也是交易合同的经手人之一的何女士表示,确系自己工作疏忽,导致交易合同中存在问题,主要是对买房贷款时间节点没有进行约定。但她也再三表示,买家是真实存在的,绝不是谭先生所质疑的“套路签约”。为此,她也向记者提供了王女士在上述找房平台的约看该房产的信息记录,以及曾经与王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聊天显示,王女士曾在6月7日从北京赴珠海办理购房事宜,门店还安排了工作人员前往接机。“这起事件只是一起普通的合同,绝非是谭先生所质疑的情况”,采访中,门店方和上述找房平台方面多次强调。对于最终合同履行陷入僵局的原因,她表示,“就是双方就交易细节产生纠纷,但由于合同上没有约定执行时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买方又抓住了这个漏洞,趁机压价,要求将购房价格改为80万”。
对于谭先生的其他说法,德佑格力广场店也一一进行了回应。何女士介绍,该门店的确是德佑加盟店,门店从未隐瞒这一信息,门店的前台招牌上也写上加盟字样,在签约时,使用的也是加盟方珠海惠居寻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作为主体。
记者走访发现,门店内的前台写明了加盟信息。
对于房产被中介方抵押和不动产中心合同金额不同的问题。德佑格力广场店的负责人刘先生则表示,这两件事谭先生都知晓。之所以登记中心是88万不是93万,“当时还征询过谭先生本人的意见,因为房屋评估价是88万,当时谭先生自己重新签的合同。”而抵押的问题,他则表示更非事实,“谭先生的房屋并未二次抵押,10万元抵押记录的由来是因为当时谭先生表示,此事影响了他的生活和资金来源,需要资金应急,当时双方协商门店免费借款10万元给他,但需要抵押房产”,刘先生表示,但当天办理抵押时,排队太久,当天最后没能预约上,谭先生又需要赶回苏州,最终是门店方面工作人员借款2万5千元给谭先生应急。“所以其实只是预约了,准备去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手续,但事实上并无抵押”。
对于门店负责人刘先生的说法,谭先生则回应,确实存在10万元和2.5万元一事。“但当天我并未签字,房子怎么会被抵押呢?”记者还获悉,7月10日下午,谭先生再次前往珠海不动产登记中心,目前确实已经查询不到10万元抵押记录。
业主:主要诉求是道歉
记者获悉,纠纷发生以来,德佑格力广场店、上述找房平台、德佑三方均曾与谭先生商讨解决方案。谭先生也多次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345、12315投诉,7月7日,谭先生和门店负责人刘先生在第三方行业协会进行了一次调解,但最终双方不欢而散。
双方曾进行调解,但并无结果。
门店方面表示,可以以门店名义向谭先生道歉,也愿意承担给谭先生带来的损失,但要求谭先生配合经纪方发函给买方,如果买方提起诉讼,谭先生应委托经纪方指定律师应诉,且积极配合提供证据、资料。
谭先生则表示,自己目前不追求经济赔偿,最大的诉求是要德佑和上述找房平台公开向自己道歉,“我是信任他们的品牌才把房子委托到这里,最后却稀里糊涂签了一个不知名的公司。为了让大家以后在买房、卖房、租房过程中避免上当受骗,平台应该公开承认错误”。
记者获悉,这个找房平台、德佑均属于某集团旗下品牌,德佑属于经纪人品牌,官网表示,德佑通过“平台赋能、品牌增信、全网合作、品质运营”的运营模式,做中小中介的成长加速器以及社区专家的孵化器。“德佑希望通过强大的品牌,为合作伙伴增信并赋能,让店东既能够保持小公司的种种好处,又能够享受到大公司的基础设施。”此外,买方王女士表示,将考虑起诉解决,“这件事我没有责任,是对方和中介公司违约,对方应该双倍赔偿我的10万元定金”。
而德佑和上述找房平台方面则表示,目前已经在积极处理此事,经调查确实不存在谭先生所说的“套路签约”情况,但门店的合同不严谨问题是客观存在的,“门店负责人也承认并愿意免费服务及道歉,我们也将对这一德佑加盟店进行处罚”。在采访过程中,双方也当着记者面再次向谭先生表示了歉意。上述找房平台方面表示,平台及品牌方遇到客户的问题及诉求,将会公正客观,积极处理,“也希望能与谭先生达成进一步的谅解”。
采写:记者朱鹏景 实习生林倩冰 吴嘉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