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14:41:32来源:法律常识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及时聘请律师可以让犯罪嫌疑人清楚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更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律师的帮助可以让犯罪嫌疑人树立信心,帮助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度过人生的难关。
杜加升律师,法学硕士
北京市高界(济南)律师事务所 首席刑辩律师
杜加升律师从事刑事辩护十余年,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承办有上百件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刑事案件办案经验。
成功案例
1. 刘某平“电死情夫”故意杀人案。
2. 史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
3. 赵某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
4. 吴某某等销售假药案。
5. 受到全国关注的的C区贿赂选举一案。
6. 刘某清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件。
7.韩某单位行贿案,该案涉及某厅级领导单位行贿罪。
8.梁某介绍卖淫案
9. 蓝天格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10.北京中科惠泽保健品诈骗案。
北京市高界(济南)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杜律师 :15853158135(同微信)
事务所座机:0531-6865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