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16:34:14来源:法律常识
本院根椐缪永青的申请于2022年5月26日裁定受理缪永青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同日指定衢州永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浙江达正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缪永青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管理人。缪永青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6月20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市区西区须江路51号财富中心2号楼7楼,联系人:郑灵/叶丽霞,联系电话:18857012865、15857089228)申报债权。缪永青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2年6月24日9时30分在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第14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有变动由本院或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