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22:24:38来源:法律常识
驻马店网讯(记者 牛云强)
日前,经过新蔡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清结,当事人原告向法院干警深表感谢。
2013年7月,高某平与向新蔡县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高某平购买新蔡县凤凰城一套房屋,面积95.56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1904.56元价格进行交易。
房屋建成后实测面积97.598平方米,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1904.56元每平方计算实测的多出面积房款,要求高某平支付商品房补差款3881元,而高某平迟迟没有支付。今年8月中旬,新蔡县人民法院接到案件后进行调解。由于受到疫情影响,考虑到高某平经常下乡送货,在不影响其工作的前提下,调解员马琳事前教会双方当事人怎样使用视频调解程序后,约定双方当事人于当月20日下午进行视频调解。
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朱佳燕、徐秀勤律师俩人与高继平经视频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多出的售房合同面积2.038平方米按照1904.56元每平方米计算为3881元,该款由高某平支付给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朱佳燕。
随后,高某平向朱佳燕微信转账3800元,朱佳燕放弃追要81元余款,该案全部履行清结,妥善化解了双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