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22:41:08来源:法律常识
在诉讼过程中,缺乏专业知识的普通人经常会考虑请代理律师为自己打官司,以节省时间,获得专业性指导建议,同时提高胜诉,维护自身权益的可能性。但是,部分委托人对部分律师要求先收费后工作的情况时,往往会有些不解。那么,律师收费规定是先给钱的吗?东莞律师事务所来告诉你
上述问题的答案视委托类型的差异会有所不同。正常委托是先支付和办理委托程序。如果是风险代理人,首先要办理手续,等待胜诉后再付款,如果败诉,则不予付款。当然,风险代理人应该收取更高的费用。通常是10%甚至更多。
注:
1、律师代理,律师业务之一。指律师的民事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和刑事自诉案件的代理。广义上也包括律师在调解、仲裁活动中的代理。律师代理的责任是在所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代理律师在代理权限内所为的诉讼行为和法律行为,与委托人自己的诉讼行为和法律行为有同等效力
2、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支付较少的代理费或不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