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23:04:37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可以依法冻结有关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在冻结期间,犯罪嫌疑人会暂时丧失对自己名下财产的支配权。由于这种侦查措施已经侵入到了民法规定的私人财产的控制权领域,因此,对于冻结的期限就需要有明确的规定,才能体现法律对合法财产权的保护!今天的《国杰律师说》就和你说一说,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的期限有以下3种规定:
1、6个月;
----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股权、保单权益或者投资权益的期限为六个月,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一年;
----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财产的期限可以为一年。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3、两年。
-----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国杰律师说》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被冻结作为一种侦查过程中的手段,已经涉及到了公民的个人财产权的自主支配问题。因此,无期限的冻结就成为变相的没收。因此,对各种冻结财产的措施有明确的期限规定,就是一种依法行政、依法进行刑事侦查的必然要求。法律规定了对不同类型的财产采用不同的冻结期限规定,而且每次续冻不得超过原有的冻结期限,就是从法律规定上对冻结权力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