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8 21:41:06来源:法律常识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8日上午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如下: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3602件,审结28720件,制定司法解释24件,发布指导性案例31个,加强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351.6万件,审结、执结3010.4万件,结案标的额8.3万亿元。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5.6万件,判处罪犯171.5万人。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持续处于低位,占全部刑事案件比重稳步下降,我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对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李亨利依法定罪判刑。审结网络传销、网络赌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犯罪案件9.2万件,维护互联网安全。严惩危害生物安全犯罪,维护国家生物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审结杀人、放火、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9万件。会同公安部等出台惩治涉枪涉爆犯罪意见,审结相关案件9984件。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6万件,严厉打击走私、制造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审结袭警犯罪案件4586件。严惩暴力伤医犯罪,保障医务人员安全和正常医疗秩序,为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创造良好诊疗环境。
依法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审结涉疫犯罪案件9653件。对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违规接诊发热患者、伪造售卖核酸报告、“带疫偷渡”等犯罪严惩不贷。会同海关总署等发布打击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意见,严惩走私冻品犯罪,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机制。加快案件清结,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409件18360人。推进黑财清底,执行到位财产刑及追缴、没收违法所得405.7亿元。推进专项整治,发出相关司法建议3816份。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3万件2.7万人,秦光荣、王富玉等14名原中管干部受到审判。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追缴行贿非法获利,斩断“围猎”腐蚀、权钱交易的利益链条。加大职务犯罪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实际追缴到位596.6亿元。境外不是法外,首次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审理程三昌案,裁定没收外逃人员徐进、张正欣境内外巨额违法所得。
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出台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见。会同农业农村部等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制售伪劣种子、破坏种质资源等危害种业安全违法犯罪。审结乱占耕地案件7251件,涉及耕地312万亩,依法惩治农村侵占耕地犯罪,保护耕地红线。辽宁、吉林、黑龙江法院严惩污染、盗采黑土犯罪。
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认真贯彻个人信息保护法,严惩窃取倒卖身份证、通讯录、快递单、微信账号、患者信息等各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098件,同比上升60.2%。依法从严惩治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严惩利用恶意程序、钓鱼欺诈等形式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审理“颜值检测”软件窃取个人信息案,惩治网络黑灰产业链犯罪。
守好民生安全底线。审结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案件2031件,维护群众生产安全。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002件。严惩医保骗保犯罪,依法对幕后组织者和职业骗保人加重惩罚,守好百姓“看病钱”、“救命钱”。审结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等犯罪案件296件。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34.8万件,维护群众出行安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相关案件7.9万件14.9万人,对“5·09”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590名被告人判处刑罚。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依法宣告511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83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保障死刑案件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促进公正司法和人权保障的重要作用。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2215件。出台国家赔偿案件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司法救助4万人,发放救助金9.2亿元。
二、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574.6万件、行政案件29.8万件。
持续服务“六稳”、“六保”。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劳资用工、购销合同、商铺租赁等纠纷,审结涉疫民商事案件14.2万件。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实招硬招,着力解决挤压生存发展空间、拖欠账款、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等侵害中小微企业权益问题。
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审理涉国资国企案件,助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服务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再审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30件39人。依法破除对民营企业在投资、市场准入等领域设置的门槛,清理涉民营企业积案。审结行政许可、行政协议案件2.1万件,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
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54.1万件,保护创新、激励创造。明确职务发明权属争议的判断标准,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造。对科研人员已尽勤勉义务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的,合理界定法律责任,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出台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在895件案件中对侵权人判处惩罚性赔偿。依法适用行为保全制度,以先行判决和临时禁令相结合的方式防止损害扩大,不让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支持向滥诉者索赔合理开支,对恶意诉讼阻碍创新行为说“不”。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审结垄断案件49件、不正当竞争案件7478件。审理“茶颜悦色”奶茶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案,对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制裁。明确“青花椒”等“碰瓷式维权”不受保护,对相关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审结破产案件1.3万件,涉及债权2.3万亿元。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同时坚决防止借破产之名逃废债。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促进完善破产法律制度。审结破产重整案件732件,盘活资产1.5万亿元,让745家困境企业再获新生,35万名员工稳住就业。
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依法严惩金融证券犯罪,审结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案件1.3万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55.3万件。依法否定职业放贷、高利转贷、变相高息等行为效力,引导民间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北京金融法院与金融监管机构共建金融司法大数据研究中心,提出保障“北交所”25条举措,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上海金融法院深入推进金融审判专业化,建立金融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年度发布机制,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旗帜鲜明保护革命文物和红色遗存。河北法院审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福建法院在世界遗产地、历史文化街区等设立巡回法庭。贵州法院发出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6.5万件。制定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审理绿孔雀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出台贯彻长江保护法实施意见,守护一江清水、两岸青山。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举办世界环境司法大会,通过《昆明宣言》,促进凝聚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国际共识。
服务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出台服务北京“两区”建设意见,北京、天津、河北法院聚焦雄安新区建设、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精准发力,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完善涉冬奥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化解涉京张高铁项目等纠纷,助力办好简约、安全、精彩的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2.1万件、海事案件1.4万件。贯彻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海南法院审理外籍渔民在我国南海海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广西法院高效处理“艾丽肯”号外籍货船诉前保全案,外方当事人主动将约定的外国仲裁变更为我国法院管辖。联合国贸法会法规判例库收录涉疫情涉外商事海事案件指导意见,收录我国司法案例已达36件。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破坏军事设施、泄露军事秘密、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案件466件。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推进设立“老兵调解室”,积极开辟退役军人诉讼绿色通道。推广河南法院涉军维权“信阳模式”。军事法院发挥涉军维权服务平台作用,维护官兵权益。推进军事行政审判试点,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审理侵害英烈名誉荣誉、亵渎英雄墓碑等案件,让侮辱烈士的人受到制裁,让戍边英雄的丰碑永远高高耸立。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切实实施民法典。民法典颁布实施,让民事权利保护进入法典时代。适用民法典审理一系列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第一案”。审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案,保障民生工程顺利进行,促进邻里团结和睦。审理好意同乘减轻责任案,鼓励互帮互助,增进社会互信。审理多起居住权案,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居住需要,驳回“强行啃老”等无理居住权请求。及时签发人格权侵害禁令,为保护生命健康、名誉荣誉、个人隐私等提供预防和救济。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理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案,坚决维护共和国功勋的尊严。审理女童热心助人致伤案,判决善意助人不担责。审理小区保安送老人就医被索赔案,驳回无理赔偿请求。审理号贩子逃跑摔伤索赔案,判决追赶者无责。审理高铁霸铺案,判决曝光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无需担责。对长期霸占已售房屋、耍横抗拒执行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搬迁措施,决不让“赖而不决”大行其道。通过一系列司法判决,鼓励崇尚英模、邻里相助、助人为乐、志愿服务、舆论监督,决不向耍横霸道者让步,决不迁就纵容恶习陋俗,让广大群众知道法治社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
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审结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社会保障等案件154万件,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处理新就业形态纠纷司法政策,依法治理欠薪问题,加强劳动权益保障。会同中国残联发布保护残疾人典型案例,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出台网络消费司法解释,对直播带货、外卖餐饮作出规范,让网上购物买得放心、用得安心。依法遏制利用“法拍房”、“借名买房”规避限购,绝不允许通过不当手段影响楼市调控、损害百姓居住权益。
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83.1万件。坚决反对家庭暴力,依法严惩施暴者,会同全国妇联推动人身安全保护令落地见效,发出保护令3356份,全面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加强对老年人的司法保护,在判决中落实看望老人的规定。对不赡养九旬母亲的4个儿子依法判令承担赡养责任并予以训诫。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和6个巡回审判点,全国法院设立2181个少年法庭。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两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对一些父母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怠于履行抚养监护义务、为孩子订“娃娃亲”等行为进行训诫,发出家庭教育令,对虐待儿童的剥夺监护权,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必修课。审理文身店给未成年人文身、短视频侵犯儿童个人信息等案件,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各地法院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2.8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8933件,审结涉侨案件4220件。加强与港澳规则衔接,为港澳同胞在内地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保障。与香港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事判决、试点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与澳门签署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安排。会同中央台办建立在线诉调对接,84名台胞担任调解员,发布维护台胞权益典型案例。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坚持高效公正规范文明执行,全国法院受理执行案件949.3万件,执结864.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94万亿元。网络查控案件1971万件,网络拍卖成交43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6%和7.4%。开展执行款物集中清理、高效为民执行、涉民营企业积案攻坚等专项行动。执行到位涉民生、涉小微企业、涉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案款898.4亿元。
用心化解涉诉信访。建立覆盖四级法院的网上申诉信访平台,畅通群众诉求表达“直通车”,有访必录、有信必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通过领导干部接访、律师代理申诉、公开听证等方式,化解信访积案3739件,帮助群众解开“法结”、“心结”。全国法院涉诉信访、涉诉进京访较2019年分别下降2.3%和61.6%。2015年以来涉诉信访、涉诉进京访年均下降5.5%和35%。
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是矛盾的具体表现。化解这些矛盾,既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公平正义向往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民法院不仅要定分止争,还要为群众化解纠纷提供多种解决方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服务,包括调解、仲裁、审判。群众需要什么方式就提供什么方式,真正做到方便快捷、诉非对接、线上线下联动。经过三年多不懈努力,集约集成、在线融合、普惠均等的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全面建成。“菜单式”服务提供多样化选择,让群众解纷变得及时便捷。与全国总工会、中国侨联、全国工商联、银保监会、中小企业协会等11家单位建立“总对总”在线调解机制,6.3万个调解组织和26万名调解员进驻调解平台,丰富了群众选择适合渠道解决纠纷的“菜单库”。覆盖城乡的跨域立案网点超过1.3万个,累计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4万件,90%的申请做到30分钟内响应,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让“正义提速”,显著降低群众和企业解纷成本。全国法院2021年在线调解纠纷突破1000万件,平均每分钟51件成功化解在诉前,诉前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17天,比诉讼时间少39天。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设立速裁工作室,速裁快审案件871.5万件,平均审理周期32天,较一审民商事案件缩短43%。设立330个邮政集约送达服务中心,在主要城市基本实现法律文书“次日达”。24小时服务,让群众办理诉讼事务“零时差”。739个法院推出24小时诉讼服务。12368热线发挥诉讼“总客服”作用,“一号通办”实质性办理诉讼事务,日均接听群众来电2.1万件次,帮助解决诉求765.1万件,群众满意度达96%。送法下乡“零距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8429个人民法庭入驻,43033个基层治理单位对接。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联动资源最多、在线调解最全、服务对象最广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司法为民之路。
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
2021年,全国法官人均办案238件,一审服判息诉率88.7%,二审后达到98%,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同比减少16.3%。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司法解释、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作用,推行类案检索、量刑规范化,运用司法大数据辅助办案,加强对各高级法院审判业务文件审查,规范法官裁量权。
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完成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以庭审程序公正保障裁判实体公正。依法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改革和建设,更好实现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面对疫情,智慧法院大显身手,全国法院在线立案1143.9万件,在线开庭127.5万场。司法区块链上链存证17.1亿条,电子证据、电子送达存验证防篡改效果明显。形成经济社会运行大数据报告220份,“数助决策”服务社会治理。知识服务平台涵盖类案推送、信用评价、庭审巡查等业务场景,为全国法院提供智能服务1.4亿次。
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北京、杭州、广州互联网法院运用先发优势,推动技术创新、规则确立、网络治理向前迈进。浙江法院推进“全域数字法院”,福建法院融入“数字福建”,重庆法院探索“全渝数智法院”,司法紧跟数字时代步伐。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积极提供辅助引导或线下服务,帮助跨越“数字鸿沟”。
五、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决定,依法报告工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落实审议意见和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专题调研报告意见,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自觉进行民主协商,接受民主监督,参加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共商提高涉外执法司法质效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办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是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把456件代表建议、399件日常建议和153件政协提案饱含的民声民意,积极转化为公正司法的具体措施。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视察法院,让司法活动始终置于人民监督之下。6960名各级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律师在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受邀见证。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1.3亿份,网上观看庭审直播超过456亿人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和专家学者意见建议。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回应社会关切热点。
保障人民参与司法。通过组织座谈、走访调研等形式,听取代表委员特别是企业界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意见,了解疫情下“企业想要什么”、“司法能做什么”,有针对性地出台司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邀请代表列席审委会发表意见,共同研究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扩大参审范围,落实随机抽取。全国共有33.2万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37.3万件,其中参与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结群众广泛关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6670件,充分发挥人民参与司法的重要作用。
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完善刑事和民事诉讼制度,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就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等重大改革及设立专门法院作出决定,有力支持司法体制改革。代表委员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积极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有的直接参与法院化解矛盾纠纷。
六、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轮训干警80万人次,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进机关青年干部“第一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党史学习培训全员覆盖,引导干警筑牢政治忠诚,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真正做到明理、增信、崇德、力行。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完善法官入额、遴选、考核、退额等制度,择优选能。开展全国基层法官大轮训。加强知识产权、涉外等专业化审判人才建设。完善法官法新旧衔接政策,支持西部和边疆民族地区法院队伍建设。培养双语法官2373人。全国四级法院院长、班子成员分别到6028个乡镇人民法庭驻庭调研,扑下身子,沉下心来,与法庭干警同吃同住同工作,拜群众为师,面对面听民声,心贴心解民忧。
深入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刀刃向内,清除沉疴积弊,全国法院59万名干警接受革命性锻造。坚持问题导向,不护短、不遮丑、不讳疾忌医,一体推进顽疾整治和建章立制。坚决整治年底不立案,严禁拖延立案、限制立案、以调代立、增设门槛,全国法院去年12月收案同比增长104.2%。全面排查1990年以来“减假暂”案件1334.5万件,对有问题或瑕疵的5.9万件督促逐一整改,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出台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意见,决不允许“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破坏公平正义。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各级法院全部突破“零报告”,11.2万人次记录报告信息12.8万条,有干预就报告、有过问就上报形成习惯。出台近亲属禁业清单、规范离任人员从业等规定,坚决斩断利益输送链条。学习英模、弘扬正气,全国法院涌现出一大批新时代好法官好干部,694个集体、596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滕启刚等24名法官牺牲在工作岗位上,他们用生命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法治事业的无限热爱。广大干警深入学习周春梅法官用生命捍卫司法公正的崇高精神,努力践行“一心为民、知恩报党”,“做人清清白白,裁判坦坦荡荡”,“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正义不低头”。
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发展进步,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精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司法能力不足。二是司法改革还存在不到位问题,系统集成不够,司法管理存在短板,综合配套举措落实存在差距。三是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既有存量、还有增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四是专业化人才尤其是涉外法治人才短缺问题比较突出。
2022年工作安排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推进“两个维护”教育常态化。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记在心中、扛在肩上、落实到法院一切工作中。
二是维护安全稳定。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坚持常态化扫黑除恶。严惩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犯罪。依法打击金融证券、逃税等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持惩治贪污受贿犯罪高压态势,加大对行贿惩治力度。严惩网络犯罪和跨国跨境犯罪。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服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三是服务发展大局。精准服务“六稳”、“六保”,服务和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紧盯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20条司法措施落实落地。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完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裁判规则。依法规范数字经济发展,保护平台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是保障民生权益。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婚姻家庭等涉民生案件。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严惩性侵、拐卖妇女儿童和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强化对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司法保障。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配合推进强制执行法立法。强化涉军维权工作。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法院建设支持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服务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
五是巩固改革成果。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扎实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深入推进统一法律适用工作。深化巡回法庭制度改革。认真实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深化智慧法院建设。
六是锻造法院铁军。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健全法官培养和遴选机制。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培养。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决不让已经整治的顽瘴痼疾反弹回潮。教育整顿有期限,队伍建设无穷期。一刻不放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勇于自我革命,坚持抓常抓长、抓早抓小,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露头就打。深入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支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院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