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03:00:18来源:法律常识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保护恐怕是最后的救济途径了,而起诉是第一道程序。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这条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提交以下五个方面的材料:
1、起诉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除了要按照被告人数提供副本外,别忘了多提交1-2份,因为法院也要有起诉状存卷的。起诉状可以自行书写,也可以委托律师或他人代写,如果实在不会写,现在很多法院都开展了电子法院业务,在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都有书写起诉状的专门设备,里面有样本,照着写就行了。
2、本人的身份证件。也就是身份证复印件,因为咱是有身份证的人。如果是单位起诉的,还要提交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3、明确的被告。如果有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那是最好的了,如果没有也可以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手机号码,总之被告要明确具体,可以通过上述资料明确与他人区分。
4、相关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定要有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因为打官司实际上就是打证据,所以证据一定要有,起诉时可以提供证据的复印件,开庭的时候再提交原件。
5、地址确认书。原告起诉时,一定要向法院提交地址确认书,这是将来法院向你送达相关诉讼文书的主要依据。准确无误的地址,方便法院高效便捷地送达相关文书。如果有电子邮箱、微信、QQ号,都可以向法院提交,现在很多法院的诉讼文书都可以通过电子送达方式,更加高效便捷。
最后还有一个需要准备的,那就是心理准备,想好了一定要起诉吗?诉讼是有风险的,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是起诉了官司就一定能赢的。一审、二审、再审,一个案件转一圈下来,可能一年的功夫就没有了。所以起诉之前一定要有心理准备,打官司不能斗气,常言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能协商解决的,还是尽可能协商解决,打官司劳民伤财还伤心,《朱子治家格言》说“居家戒争讼”,所以能协商解决的,还是尽量少打官司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