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03:40:43来源:法律常识
去年11月13日,镇江一名小伙子杨某报警,称自己被人殴打了,因为是在凌晨的小巷子里,被人用铁链进行人身控制,天色昏暗,被打后杨某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随后和平路派出所的民警调监控勘察,发现对杨某施暴的正是杨某的前女友赵某。赵某带着朋友一行六人趁着天黑将杨某围堵在巷子里,辱骂、殴打、人身攻击,杨某试图逃走,但是没有成功又被追了回来。
随后赵某和朋友将杨某带到了润扬大桥,京江路桥下面,把杨某手机里的钱转了出来。在民警的追踪下,赵某等六人在句容境内被逮捕了,因触犯刑法,已被提起诉讼。
开始杨某还以为只是被殴打,没想到这是一场实实在在的抢劫,赵某的目的很简单,她就是想要回谈恋爱时在杨某身上的开销。
情侣在谈恋爱时,正常花销是一定会有的,每逢节假日送送礼物,平时的日子吃吃饭看看电影,每件事都要花钱,如果分手后要算账,那这些钱也算不清楚,除非是送了昂贵的车子、房子、首饰、电子产品等,否则小钱是无法统计的。
那么分手之后,该不该向前任要回所花的钱呢?这是一个没有固定答案的问题,我记得综艺节目《奇葩说》曾经就针对过这个问题发起过一场辩论。
面对上诉案件,我们无法判断向前任要回开销的钱到底有没有错,但抢劫殴打肯定是犯罪的。钱该不该要回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如果一定要做个选择,我认为需要考虑几个问题,第一,钱是借出去的还是花出去的?第二,钱花到哪里去了?
在《奇葩说》里,许吉如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她认为钱必须要回来,她说:“真正的分手,是这种相互付出、相互亏欠关系的结束,分手后就是两个陌生人债权债务的关系。” 然而她的观点似乎没有得到多数观众的认可。
恋爱期间,如果你主动给对方钱花,那属于赠予,既然是赠予,分手后又要回来就不妥,而且你给对方送了礼物,对方也有送你礼物,如果真要算,你又该给对方退回多少钱呢?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钱是借出去的,那分手了必须要回来,如果不是借的,只是正常开销,比如恋爱期间,你买一个4块钱的冰淇淋给对方,分手后是要他把冰淇淋吐出来,还是要给你转账2块钱?如果冰淇淋你也吃了一口,那这个钱又该怎么算呢?
很多情侣都是在谈恋爱时你侬我侬,一旦分手就为了钱闹到鱼死网破,恋爱如果讲究“天经地义”,那也就失去了恋爱的意义。
我们都看过这样的新闻,分手后男孩娶了别的女人,而女孩觉得自己被抛弃不甘心,不仅要回所花的钱,还要算上利息,并且把债务算到男生夫妻共同财务上,男生不肯还,就问男生的妻子要。
这不禁让我感慨,果然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如果情侣间真的想“一别两宽,各生欢喜”,那就做到一点:不要和情人有经济往来,一定要有那就AA。
每对情侣分手的情况都不同,也许你是遇到了渣男被骗了钱,也许你是真的爱对方愿意为对方付出,但不管哪种,最好的分手都是及时止损。
你可以把礼物留在前任那当作念想,你也可以要回来,在你决定之前,只需要想清楚一个问题,那就是:你到底要的是什么?
如果你要的是感情债,那就别要,要也要不回来,如果你要的是金钱债,那就去要回来,要不回来还可以请律师帮忙。但是像上诉赵某那样对前任施暴的做法,一定是大错特错的,不仅触犯了刑法,还会让自己陷入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