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06:00:53来源:法律常识
【案情简介】
当今社会,借钱的现象非常普遍,借钱的范围也很广泛,亲朋好友等都是借钱的对象,朋友之间借钱最多,但是借钱不还的大有人在,多数都是借钱后不好意思张口要,久而久之这笔钱就变成了要不回来的债。那么,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最近,上海的李先生就因为一笔借款纠纷凭添了许多烦恼。事情是这样的:李先生和王先生是好朋友,通过王先生,李先生认识了刘先生,2017年10月1日,刘先生向李先生提出借款,因数额不高,并且刘先生承诺应急后立马归还,碍于朋友情面,李先生通过支付宝向好朋友王先生转账24990元,后王先生转给了刘先生,作为李先生出借给刘先生的借款,支付宝转账记录中注明借给刘先生借款18年4月1日到期。后李先生支付王先生3000元,因为王先生也向刘先生出借过其它前款,该3000元中的1500元是还给李先生的,王先生将1500元支付李先生,故刘先生尚欠23490元未还。李先生多次催促刘先生还钱,但刘先生一直拖延,最后甚至联系不上了。两万多块钱,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但借款一直要不回来使得李先生十分苦恼。
联系不上欠款的刘先生,朋友建议李先生找个律师咨询下,经过朋友介绍,李先生来到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京云律师热情接待了李先生,在听了李先生的民间借贷案件情况后,京云律师告诉李先生,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案件,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确认债权。在听了京云律师的分析后,李先生将案件委托给了京云律师处理。
【办案过程】
1. 京云律师积极主张,帮助当事人成功维权
接案之后,京云律师立即组成专案律师团队负责李先生的案件,经过专案律师团队研讨,确定了基本的诉讼方案和诉讼策略,并确定由专案律师负责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我方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3,490元;2、判令被告支付以23,49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8年4月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并向法院提供了支付宝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在京云律师的积极主张下,最终法院认为:
公民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原告通过支付宝转账将借款交付被告,并备注借给刘先生借款18年4月1日到期,借款人、还款日期均予明确,本院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且已履行。被告理应按约归还借款,现借款逾期不还,显属不当,原告有权要求其归还借款。原告认可被告还款1500元用于抵扣本金,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定被告尚欠原告借款23490元。关于利息,原、被告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现原告主张自2018年4月2日逾期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标准支付逾期利息,于法不悖,本院予以支持。法院最终判决如下:一、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3,490元; 二、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以23,49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标准计算自2018年4月2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
【京云律师评析】
朋友欠钱不还,还联系不上怎么办?民间借贷有什么维权途径么?京云律师提醒大家:尽量不要借钱给他人,避免产生借贷纠纷。如果遇到欠钱不还,还玩失踪的欠款人,一定要及时采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超过诉讼时效,使得自己的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