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0 06:33:09来源:法律常识
东南网8月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通讯员 彭满荣 卞国平)欠了水泥款6万元不还,玩起了失踪。当事人周某只好走法律途径,没料到到了法院执行阶段,却找不到欠债人,也找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周某向芗城法院申请发布悬赏执行。这也是芗城法院受理的首例申请悬赏执行的案件。
昨日,导报记者从芗城法院了解到,该起悬赏执行案件顺利结案,执行款6万元被顺利追回,举报人获得1万元的执行悬赏。
2017年,蔡某承包漳州市区一个楼盘建设项目,向周某购买了大量的袋装水泥。结算时,蔡某还欠周某6万元货款,蔡某写了一张欠条让周某收执。后来周某追讨多次,没有要到货款,去年4月,周某将蔡某告上芗城法院。
很快该案件到执行阶段。芗城法院执行局许法官承办了这个案件,经查,蔡某名下没有房产,银行账户也没有钱,只有一辆使用近10年的老轿车,许法官多次到蔡某家中送达文书,蔡某都避而不见,执行陷入僵局。
2018年7月31日,芗城区法院发布悬赏公告,查找蔡某财产线索和他的行踪下落。只要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提供被执行人蔡某下落线索的,并且法院依据线索实际控制的,给予1万元奖励。
8月6日上午,有人举报被执行人蔡某的具体位置。很快,许法官等执行人员与派出所民警将蔡某带回法院执行局,经过一番劝导,蔡某担心自己被司法拘留,延误自己工地工期,遂当场支付6万元本金,而周某也表示愿意放弃追讨利息。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周某在申请发布悬赏执行时,向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则提供执行悬赏服务。也就是说,举报人所获得的1万元奖金,最终由保险公司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