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10:01:09来源:法律常识
企业之间各种三角债,股权找人代持、设立新公司,把欠债的旧公司搞成空壳撇开,老板失联,转移财产到国外,或者转移财产给子女,自己负债累累,老婆孩子名下资产千万,真应了一句古话,欠钱的是大爷,讨债的是孙子。那么法律上怎么对付欠钱不还的无赖呢?我们以一个案例来简要分析。后续持续将各种情况用案例来阐述。
案情摘要
1、深圳A公司拖欠B公司货款189万元,公司已经没有实际经营,是空壳 ,B公司追债2年一毛钱没有要回来,无奈委托律师处理,律师对A公司的股权结构分析,发现A公司是唯一自然人股东,也就是说A公司的股东是老板刘某,持股100%。
2、B公司立马提起诉讼,超诉A公司和老板刘某,要求刘某对货款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刘某名下的房产一套。
3、开庭时刘某非常嚣张,骂法院搞错了、乱搞,A公司欠钱,为什么把股东一起告等等,非常自信和嚣张的样子。法官解释,按照公司法63条的规定,一人股东需要对自己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进行举证,证明不了的情况下,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刘某随后提供了一些证据,但是均不足以证明自己财产独立于A公司财产,法官最后判决刘某和A公司一起还B公司的货款。
律师评析
法律上怎么对付欠钱不还的无赖?对各种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应对方式,比如像上面引入的案例,只要一个股东的公司,就可以大胆的把股东一起起诉进来,一般的中小型民营企业,公司财产和股东、老板的财产基本都是混在一起的,老板、股东很难有证据证明自己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就视同股东和公司财产混同,股东要还公司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