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10:17:54来源:法律常识
我经常收到朋友要求代书起诉状的请求,他们多以案情简单、不熟悉起诉状格式为由请求代书,多数情况下我都拒绝了[得意]
之所以拒绝,是因为代写诉状看似直接满足了他们当前的需求,但实际上并没有解决他们的问题。
我的实践经验显示,这些只提出代书起诉状请求的朋友,他们根本没有仔细思考过自己的诉讼请求是否有充足的证据支持,他们也不知道去哪里收集、怎么收集证据。而收集证据是原告的法定义务,如果证据不够,法院是有权判原告败诉的。(我的朋友们的问题最终都有偿或无偿地解决了[偷笑])
换句话说,这一做法实际上是寄希望于法院直接查明事实支持自己,而如今承办法官每年要办300个以上案件,这么做是否靠谱,大家肯定有自己的判断。
总而言之,写份诉状解决的是当前的程序要求,但准备证据决定的是案件最终胜诉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