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11:03:57来源:法律常识
生活中打官司很多时候也是不能避免的,有些时候会莫名其妙的收到法院传票什么的,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有这么的有假的,首先的会区分真假,如果是真的,得知道怎么应对对自己才最有利。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法定程序传唤当事人应诉。方式有传票传唤、电话通知、通过基层组织如村委会、居委会、单位等通知、捎信、带话等。这些方式通知的,都是真的,这时,你一定要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庭,不能置之不理。你如果不到庭说明情况,法官可能按原告的请求缺席判决,那对你非常不利。
来到法庭后,按传票内容找到承办案件的法官,自报姓名。法官会把谁起诉你、什么案由告诉你,并把原告的起诉状副本送达给你一份。同时还会告诉你审理你案件的主审法官、书记员,以及你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你拿到起诉状后,要在法官给你的“送达回证”上签字,这是你收到起诉状的证明(以后法院给你的任何文书,你都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这是诉讼程序,不牵扯案件的实质内容,与官司输赢无关。如果法官询问你一些情况,你要如实回答,最后在询问笔录上签字。
在你认真看完起诉状后(建议再找专业律师咨询一下,这项支出很必要),有几种情况:1、对方起诉之事你非常清楚,官司输赢你心知肚明。明智之举是找对方协商在开庭之前了结纠纷,避免诉累。2、对方起诉之事与你的认为有出入甚至无理,你就要考虑如何打赢这场官司。3、如果你认为此案不归这个法院管,你可以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要求到你认为该受理此案的法院审理。管辖异议成立与否要看法院的裁定。如果异议被法院驳回,你不服可以上诉,等上级法院的裁决。上级法院的裁决是终审裁决,你必须服从。至此,应诉阶段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