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12:22:41来源:法律常识
人生变幻莫测。昔日的国内名医东渡日本后,却当起了“流浪医生”,在屈辱和艰难中求学、求生存。期间,更是卷入了一场讨要劳务费的官司之中……请看《恋爱·婚姻·家庭》刊署名高伟的自述文章。
我在日本流浪
那是1998年早春,在东京参加第13届日本国际糖尿病新进展学术交流会后,我没有马上回国,而是在一位日本同行小野京子的帮助下留了下来。京子很漂亮,也很热情,她劝我:凭你高超的医疗技术,到国立医院谋个主治医师的职位不成问题,听罢我也感觉很有把握,因为我是中国名牌医科大学毕业生,我研究的一种治疗糖尿病方法十分有效,会上我的发言令那些傲慢的日本权威不得不点头称是。可是,完全没有料到,我走上门去求那些权威帮忙时,他们竟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抱歉,日本不是中国,行医必须有政府认可的文凭和执业证书,缺一不可。
这就是“聪明”的日本人,当他在没有获得你的技术之前一片诚惶诚恐: 日本国非常需要先生您这样的人才!而他一旦掌握了以后,会把你像垃圾一样一脚踢开。
那段日子我的心情坏透了,躺在租住的仅能容下一张床的小屋里不停地思考着自己的出路。见我非常抑郁,京子天天来看我,还带来我爱吃的草莓和烤鸡,她总是闪着明亮的眼睛宽慰我:“别着急,工作总会有的。”可是,我不想再打扰京子了。我牢牢记住那名权威的话:要想在日本医院工作,必须有高学历。我不得不面对现实——站住脚,考个洋文凭。于是,第二天,我与京子不辞而别,来到日本文化名城京都求学。
三月的京都有些清冷,我茫然地走在这座油画般美丽的城市,心里像被掏空了一样难受,但每次走进一所所心仪已久的大学都因过高的学费而被挡在门外。望着手里仅能吃两顿乌冬面的3000日元,我原先那股求学的万丈豪情,仿佛一下跌入深渊。我想我到了该放下架子的时候了,我告诉自己,你已经不是什么医生了,为生存你得先打工,等挣足了钱才能读硕士,否则会像乞丐一样流落街头。
不幸的是,那年日本发生了金融风暴,严重的经济危机使许多大公司纷纷裁减员工,此时谁还来聘用一个连日语都讲得结结巴巴的外国人呢?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就在我用完最后9日元买来一张《京都早晨》报时,一线希望出现了,报上刊登的一则广告吸引了我:雇用家庭护士,照料行动不便病人。我根据报上的电话一联系,竟出奇地顺利,月薪也挺高,20万日元。
按图索骥,我当天就敲开了雇主的家门。雇主是位40多岁的中年人,叫迟田,白白胖胖的脸上堆满了微笑,我一进门,他就指着病榻上的病人:“鄙人的内弟,请多关照。”我走近一看顿时惊呆了,什么行动不便,一看他那散发着特殊气味像木乃伊似的躯体就知道,这是个到了晚期的传染病人。我有些生气,该说什么病就说什么病,怎么能隐瞒呢?见我要走,迟田连忙喊住我:“实不相瞒,内弟患上了可怕的埃博拉病,因受不了医院的寂寞,执意回家治疗,可谁也不愿上门服务,你如果愿意,每天只来打两次针就行了,余下的事不用你管,薪金涨到30万,你总不会见死不救吧!”说完两眼久久地盯着我。
片刻,我停住了脚步,是迟田最后一句话打动了我。心想,我怎么也变得像日本人那样冷酷?再说,眼下我已经没有退路了,除此以外哪里还有更合适的工作呢?我终于咬牙答应下来。
家庭医生好辛苦
有了钱,我迅即报考了京都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班。可要交齐一年的学费、住宿费还差5万日元。着急中,我想从迟田那里预支一些钱以解燃眉之急,便匆匆赶到他家。迟田皱着眉头,非常为难地摊开两手:“你也知道的,治疗埃博拉病药费相当高,为此我几乎倾家荡产……”说完迟田还时不时用手绢擦着眼角。我犹豫了一下:不至于吧,他的资产年逾千万,也许他有其他隐情吧?最后,我还是在他可怜的表情下信以为真。
没有钱上不成学。学校有位好心的老师帮我在夜总会找到一个看车的差事。还好,老板在那位教师的担保下,预支了5万日元给我。
一天午夜,从喧嚣的夜总会门口传来男男女女放荡的欢笑声,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引起我的注意,回头一看——迟田,他喷着酒气拥着两个娇艳的女子钻进了他的“凌志”轿车,一溜烟消失在黑暗中。借钱没有,却有钱在这里挥霍,还装出一副可怜熊样!我狠狠呸了一口。
一天黄昏,我被突如其来的大雨淋湿发起烧来,实在支撑不住便早早睡下。可刚一躺下就接到迟田打来的电话,要我过去。从他急促的声音里我猜测到他的内弟可能病逝了。果然,当我赶到时,只见一辆黑白相间的殡仪车停放在那里,车上的工人却没有下来,我正纳闷,迟田哭丧着脸走过来哀求我帮忙。原来殡仪馆听说是埃博拉病人像躲瘟神似的,没有人愿意上楼抬尸。日本人特别迷信,花多少钱人家也不干,已经半天了,再不抬走邻里们吵着要报警。·没办法,只好找我来抬,只要抬下来他愿出100万日元酬金。看我愣着不动,他急得脸都紫了,伸出两个指头:“200万干不干?”
总不能让尸体烂在楼上吧,那样岂不是大家都遭殃。实际上那天我不是考虑钱多少的问题,而是想,我正发着高烧,能不能抬得动。这种病并非像人们传说的那么严重,防护好了绝无危险。再说,我正愁第二年学费无处筹措呢。
我戴上口罩手套,将尸体扶起背在身后,一步步走出了卧室。电梯不让上,只有从楼梯下。刚开始还觉得很轻,但越走越沉重,我喘着粗气,大汗淋漓,每走下一层楼就想停下来喘口气歇歇。可日本人很怪,生怕带来晦气,不让我停在他们门口。从17层到楼底,一共400多个台阶,每一步脚下都浸透汗水,那似乎是我此生最漫长的路途。
将尸体背下楼放进车上后,我一下瘫倒在地。不知过了多久,迟田走来,淡淡地说改天再付钱。我一下站起,坚持要他即刻付清。已经上过一次日本人的当,这次我决不放过。在众人一致指责下,迟田极不情愿地掏出一张支票,匆匆签上自己的名字甩给了我。
那天,我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回宿舍的,浑身像散了架似的酸痛并呕吐起来。我只身搬病尸的“壮举”成了新闻,在当地电视台播放。京子看到电视后从东京专程赶来看我,对没有帮助好我,她深感惭愧。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坐在一旁默默地听她讲话。京子说话的声音好听极了,甜甜的,像一阵风从我心上吹过。人有时会产生一些奇怪的想法,即使你不喜欢这个国家,甚至憎恨它,但你也无法阻止对那个民族的好感和亲近。正如京子那样的好人。见我高兴了,她拉着我的手跳起了欢快的日本舞。我紧紧拥着她说,等我毕业时带着你到中国旅游好不好。她使劲点了点头,像孩子似的看着我露出幸福的笑容。
无赖的下场更可悲
第二天,我拿着迟田开的支票到银行取款时,因签字不清被拒付。是他故意所为还是那天太匆忙写得潦草,我回忆着当时的情景,隐隐感到情况不妙。
我一路小跑奔向迟田家时已是人去楼空。说来奇怪,才几天时间整个大楼怎么一下空荡荡的,连找个打听的人都没有。后来听附近的人说,自从迟田内弟死去后大楼闹鬼,大家害怕,都纷纷搬走了,听罢,我慌了,人海茫茫,在这个140多万人口的城市到哪里找到他讨回钱呢?心想,自认倒霉吧。就在我随手把支票揉成纸团准备扔掉的刹那间,一个强烈的念头划过脑海:到他经常出没的夜总会找他,决不能饶了这个无赖!
结果,在那家夜总会门口一连等了几个晚上也没逮着他。接着,我又到其它娱乐区,也没见到他的踪影。一个周末,京子打来电话约我到大阪看相扑比赛。说真的,那些日子我心里很烦,却又不好推辞,便闷闷不乐地跟着去了。相扑在日本深受喜爱,观看的人疯了似的呼天喊地。看着看着,突然从人头攒动的包厢里探出一个熟悉的脑袋——迟田。我高兴得差点叫出声来。总算找到这条赖皮狗了。这次我多了个心眼,没有惊动他,而是等比赛结束后悄悄跟在他身后,一直尾随到他在大阪的公司。
在他的办公室里,当迟田看清是我,冷不丁打了个寒颤。但他不愧是老奸巨滑的商人,反应很快。他知道在这里当着好多客户的面闹起来的后果,便装着很热情的样子,站起来又让座又递茶:“你看我正要找你,银行通知那张支票作废,我重新给你开一张。”不等说完,一张签字清楚的支票递到我的手上。这次我从签字到印章看了个仔细,没有发现疑点后,瞪了他一眼转身离去。
岂知,我去银行取款时再次落空,这是一张空头支票,账号上已经没钱了。我急了,连夜返回大阪找他,他公司的人说他已经回东京度假去了,几时回来也不清楚。我又一次无功而返。
两天过去了,我又赶到大阪,迟田没有露面,他的助理脸色不悦地大声吼道:“不就是200万吗?我们堂堂三和株式会社矿土公司的总经理能赖你几个小钱吗?回去等几天,钱很快就拨到你账户上。”
半月后,钱仍未到户,我再次奔到大阪,这回我径直走进迟田的办公室。办公室里除我外没有其他人,这次他没有那么客气了,连看都不看我一眼,打电话让会计送来3万日元现金:“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我定定地看着他,把钱又退了回去:“迟田先生,中国有句成语叫做卸磨杀驴。你用人的时候说得天花乱坠,不用的时候露出无赖的嘴脸,我真替你害臊!”
“我无赖?我还要告你敲诈罪呢……”说完,他按响警铃让人把我撵出大门。
我越想越气,意识到这件事并不容易解决,也不单纯是钱的问题,而是对一个中国人的蔑视,也是对我人格的污辱。我想到了法律,也许在这个法律至上的国家,只有法律能使他认输。但是,打官司需要钱,需要很多钱,一个穷留学生哪能承受得起?大概迟田正是看清了这一点才如此蛮横无理。
这时,京子获悉消息,花重金从东京请来律师,让我跟迟田打这场官司。打官司需要证据,而我唯一的证据就是那张支票,支票又能说明什么呢?因此,还应有另外一些证据来证明那张支票的确是迟田付给我的劳务报酬。
晚上,我想了一夜也没理出个头绪,一天早晨起床给京子打电话,我不留意触响了录音键,听着从前打电话留下的声音,我忽然想到证言也可以作证据的,那天迟田作为报酬付给我钱时,有好多人在场,他们肯定知道。我为什么不找他们录下证词呢?我回忆起那天迟田内弟住所的公寓老管理员在场。可是管理员已经回北海道老家了。我已经没有退路,即使跑到天涯海角,也要找到他,为节省费用,当日我乘新干线电机车赶到北海道。几经辗转在一个偏僻的山村终于找到了老人,老人特别富有正义感,气得直骂迟田给日本人丢脸。不但答应为我作证,而且还告诉我其他一些在场的证人。
事情再清楚不过了。2001年7月16日律师听取了我最后一番陈述后,决定向法院起诉。征得我的同意,在起诉之前,他向迟田郑重发去一封律师函,指出,支票酬金确属付给对方的劳务费,有数名证人证词,如予拒绝,一旦提起诉讼将得到法院支持,希望不要恣意进行偏离法律的主观臆断。
迟田接到这份律师函深感震惊,他完全没有料到一个中国留学生会聘请东京著名的律师同他打官司。作为一家刚刚营运的公司老板,他当然知道败诉的利害关系,权衡利弊,他最终低下了头,乖乖地在和解书上签了字:
1、3日之内将200万日元酬金如数付给原告,并另赔付精神抚慰金100万日元;
2、所聘律师费用由被告方负担;
3、向原告赔礼道歉。
至此,一场历时2年多追讨劳务费纠纷,终于以我的胜利而宣告结束。
——摘自《读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