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8 23:58:05来源:法律常识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陆亭桔 文/图
“您好,我是盐田区法律援助处指派的律师,主要为您提供法律帮助服务”。这是法律援助律师3月29日在盐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远程视频室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与远在外地的嫌疑人进行实时对话的情景。
2020年10月,肖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盐田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因符合变更强制措施被依法取保候审,随后肖某回到贵州老家等候提审。3月26日,盐田区检察院通知盐田区法律援助处为肖某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因肖某远在外地,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盐田区法律援助处决定开通“零跑腿”法律服务,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运用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在两地之间为法援律师与犯罪嫌疑人搭建快速会见平台,为畅通会见搭建法律服务“天桥”。在盐田区检察部门的协同工作下,法律援助律师与肖某通过语音和视频同步完成法律帮助。
2021年以来,盐田区司法局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盐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深港合作法律服务中心)开设“法治绿色通道”,为辖区企业、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法治教育等“窗口化”、“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全方位满足不同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让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也得到法律的救助,具有灵活、高效、便民、惠民的效果。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