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16:16:18来源:法律常识
为全面适应并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佳木斯市检察院案件管理科紧随时代步伐,在省院的部署及市院党组的领导下,聚焦主责主业,多措并举开创案件管理新局面。
实施“组合拳”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新发展。佳木斯市检察院案管部门始终将案件信息公开纳入检察工作发展大格局中统筹谋划,狠抓责任落实,实现案件信息公开严格、规范、统一推进。一是抓统筹、建机制,确保公开工作“无死角”。完善工作实施细则,加强指导,强化办案人公开职责意识,增强公开内动力。二是明职责、强监督,实现公开监管“层次化”。建立层层审核制度,利用流程监控及案件质量评查实现对案件信息公开的双重监督,加大制度执行力。三是夯基础、拓渠道,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实行“一分钟”工作机制,推进律师查询服务信息化。与市司法局、律协建立“检律面对面”对话机制,开展“指尖检察宣传日”,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打造共享平台实现检警“键对键”交流。为进一步强化对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佳木斯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共同打造全市刑事案件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了刑事案件卷宗信息的高效传递和执法办案资源的有效共享。一是高度重视,组织到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就平台的软硬件建设和配套制度规范建设进行座谈,拟定工作推进时间表,确保平台建设顺利对接。二是加强协调,保障到位。由案件管理部门牵头,明确职责分工,形成行装部门提供装备保障,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办公室负责保密工作的总体格局,为平台建设提供基础保障。三是建章立制,监督到位。联合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检警双方的执法办案工作,做到靠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同时,建立监督检查和定期反馈机制,促进检警双方密切配合与监督制约,节约执法成本。
深化电子卷宗应用,提升数据平台效果。深化公检协作互通平台使用,着力打造“智慧检务”平台,进一步促进电子卷宗应用不断深化。一是同步移送电子卷宗,提高案件受理效率。检警双方利用互联局域网点对点通信技术实现案件材料实时共享互传以及案件电子卷宗同步移送,避免在检察诉讼环节重复制作电子卷宗。二是强化交流合作,实现检警良性互动。通过平台及时反馈,促进公安机关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和运用证据,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三是拓展电子卷宗功能,提高司法办案水平。引导业务部门及检委会共享电子卷宗以提高办案效率。与法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向前拓展至审查逮捕,向后延伸至审判环节的“双向发展”机制,以加强对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实时监督。
创新应用案件评查,实现案件精细管理。构建高效、精准、动态的案件评查新模式,实现电子卷宗与案件评查的高效对接。一是实现网上评查,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利用电子卷宗进行网上评查,实现多人同步评查、跨时段、跨地域评查。二是系统精准搜索,评查针对性增强。通过统一业务系统中检索文书关键字,实现对所有涉及该关键字的文书进行评查,并找出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评查。三是程序实体兼顾,评查效果显著。一方面利用查阅电子卷宗和相关入卷文书全面检查案件实体内容,另一方面对网上案件办理实现实时、动态流程监控。有效避免案件“带病出炉”,提高办案质效,提升评查效果。
“多角色”发挥统计职能,服务检察工作。一是发挥“大数据”作用,做好“预报员”。利用掌管数据信息优势,定期撰写《全市检察业务工作简要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统计数据深度分析和综合研判,提高问题预警能力。二是多渠道为基层指导,做好“辅导员”。通过面授、视频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基层院进行部署和辅导,使基层统计人员撰写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综合性信息。同时,实行“包片”指导,增强队伍素质,推动问题解决。三是加强双向监督,做好“监督员”。对内每日审核案卡,建立审核台账。对外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推进标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