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16:49:46来源:法律常识
记者|史东旭 编辑|孙杨
10月30日,是大连市沙河口区10岁女童小琪(化名)遇害后的第11天,仍不断有市民前往小琪的遇害地悼念,而这起事件目前又有了新进展。受小琪家人的委托,曾担任"李天一案"受害人代理律师的田参军将为小琪的家人向犯罪嫌疑人——13岁少年蔡某某的父母,于近日提起民事诉讼,申请民事赔偿。
10月30日下午,小琪的父母、亲戚和代理律师一同前往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与办案民警见面,了解案情。小琪的家属怀疑蔡某某的父母可能包庇了儿子。而代理律师表示,其相信警方所通报的蔡某某的父母并不知情的说法,但家属仍存有疑虑。
当天,田参军还看了小琪的放学后所走的路线,以及蔡某某的家和小琪家的店铺和住处位置。田参军表示,下一步,作做为小琪家人的代理律师,其将于近日向蔡某某的父母提起民事诉讼,申请民事赔偿。
据北京田郭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参军说,蔡某某杀害10岁女童小琪的案件是典型的未成年人心智成熟早、犯罪意志坚决的犯罪案件。与多年前相比,现在的孩子发育成熟得要更早一些,相对滞后的法律规定要做出适当的调整。他也希望小琪遇害这样的个案,能够推动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完善。
"如果能够推动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法律更加完善,小琪也算可以瞑目了。"小琪的舅奶眼圈含着眼泪说。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高艳东认为,我国可以讨论引入英美刑法中的"恶意补足年龄"原则,对极端恶性的未成年人犯罪、针对极少数犯罪执行这一原则的适用,这样可以更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与维护社会安全。
当这一原则适用有了充足的样本后,便可以进一步有效地的讨论刑事责任年龄应当降到几岁这一问题。因为对于恶意杀人,与对盗窃的认知能力是不一样的。从可以接受的标准看,可以把"恶意补足年龄"限定在杀人、强奸等少数罪名上,只针对少数极端恶意案件适用,并设定最低限12周岁。
广东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沈家宏表示,虽然目前的法律,对14岁以下、犯罪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不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但为了防范这类未成年人继续对其他未成年人或社会造成危害,建议设立并启动强制教育、强制干预程序。
比如进行教育方面的评估,如果评估符合要求,才能让这类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和学校。并且同时还要进行心理干预和心理评估,直到心理评估达到不再危害社会、危害其他未成年人的标准之后,才可以离开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机构。
经过这类干预之后,这类未成年人在未来的成长过程里面,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才有可能降低,那么对他人和社会的威胁性也才会降低。
*本文由树木计划作者【凤凰WEEKLY】创作,独家发布在今日头条,未经授权,不得转载。